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为做好我县高中招生工作,根据()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紧紧围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高中教育协调、健康、特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坚持全面育人、科学选才、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加强招生考试管理,建立公平科学、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招生考试管理制度,确保考试平稳顺利。
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构建科学完善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改革完善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公开透明、科学公正的招生录取模式。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根据各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人员编制、教学设施情况和区域位置,对其招生计划进行审核,今年我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量控制在4700人,班额控制在50人内。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统一上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具有本县域内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民办普通高中优先招收县域内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满足本县域内高中段教育需求的情况下,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报市教育体育局同意,可面向学位不足的县(市、区)招生。
三、招生办法
(一)普通高中
指标生政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初中学校综合评估情况和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将优质高中招生计划的60%,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及时公示指标生分配情况。分配的指标生计划在不低于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50分的情况下有效,低于50分取消计划。
(二)职业院校
1.五年制高师专科(包括高职类学前教育专业),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原则上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60%划定。考虑不同年度试题难易因素,投档控制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
超过10%。
2.“3+4”高职高师本科,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须达到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位次排名的前55%,其中,艺术类可放宽至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次排名的前75%。
3.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填报最低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划定。
4.普通中专不设置最低投档分数线,实行网上投档录取。如果院校仍有剩余招生计划,可以实行注册入学。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免试注册入学。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条件
全市高中阶段招生统一报名时间为5月20日—25日,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招生综合管理系统”报名。
“3+4”高职高师本科、普通高中、五年制高师均可兼报。考生报考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须同学籍信息一致,通讯地址、必须准确无误,确保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联络不通,后果自负。
1.各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具有我县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无初中学籍或非在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学生,需持学籍证明、户口
本到户籍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市外回原籍报名的考生需在我县参加所有学科考试,市外考试成绩不予认定。
2.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对象为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20日—25日填报“3+4”高职高师本科首次志愿、五年制高师专科首次志愿;7月5日填报“3+4”高职高师本科征集志愿;7月15日—16日填报五年制高师专科征集志愿、五年制高职专科首次志愿;7月26日—27日填报五年制高职专科征集志愿、普通中专志愿。
3.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考试时间和学科分值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14日—17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及各学科分值见附件2。
(三)录取原则和办法
1.录取原则。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分为“3+4”高职高师本科、普通高中、五年制高师专科、五年制高职专
科和普通中专5个批次。录取工作按5个批次依次进行,各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志愿录取。
2.录取办法。普通高中录取时,采取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为主要依据,将学生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成绩计入录取总成
绩的办法,按照志愿报名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先录取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
各普通高中要于7月10日前在校内张榜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并签发录取通知书。所有学校均不得违规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录取结束后,市教育和体育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被录取考生进行高一学籍建档。职业院校按照考生去掉学校自主招生和特长生加分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科成绩录取。
五、有关加分政策
(一)烈士子女加20分录取;少数民族考生、“三侨”考生加10分录取。
(二)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立功受奖抗击*疫情一线人员子女以及其他优抚对象,按照规定落实教育优待。以上优待政策只享受最高项,不累计加分。
各初中学校要将本单位符合加分政策的学生信息、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于5月20日前,在班级、学校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广大学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可在公示期间向公示部门实名举报弄虚作假者。5月25日前各学校将有加分项的特殊考生所持有的原始证件,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特殊考生登记表报县教育体育局,逾期不再受理。
2022普高录取分数线县教育体育局将对符合加分政策的学生信息在或其他显要位置张榜进行公示,学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可在公示期间向公示部门实名举报弄虚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