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 本试卷由阅读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
  2. 监考⼈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请⽴即停⽌作答。
  3. 答题卡上的准考证号⽤2B铅笔填涂,答题使⽤⿊⾊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作答。
  ⼆、给定资料
  1.2008年5⽉,在成都⼀家技术公司⼯作的孙伟铭购买了⼀辆别克轿车,并在未取得合法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长期⽆证驾驶并有多次交通违法记录。
  2008年12⽉14⽇17时许,孙伟铭在醉酒状态下驾车,与前⾯⼀辆同向⾏驶的轿车追尾后并未停车,⽽是逃离现场继续向前⾏驶。
  当车⾏⾄限速每⼩时60公⾥的“卓锦城”路段时,孙伟铭超速驾车越过道路中⼼黄⾊双实线,先后撞向对⾯正常⾏驶4辆轿车,直⾄⾃⼰的轿车⽆法动弹。这起严重交通事故共造成4⼈死亡、1⼈重伤,财产损失5万余元。
  2009年7⽉23⽇,成都市中级⼈民法院对孙伟铭案作出⼀审判决。被告⼈孙伟铭因⽆证、醉酒驾车造成4⼈死亡、1⼈重伤,其⾏为已构成以危险⽅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宣判后,孙伟铭当庭提出要上诉。
  成都中院审理此案的审判长说,孙伟铭作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的⼈,长期⽆证驾驶并多次违反交通法规,反映出其对交通安全法规以及公共安全的蔑视;醉酒后,孙伟铭仍驾车⾏驶于车辆、⼈密集之处,发⽣追尾事故后,⽆视不特定多数⼈的⽣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明知越过道路中⼼黄⾊双实线会发⽣与对⾯车辆相撞、车上⼈员死伤的严重后果,仍放任危害结果的发⽣,其主观故意⾮常明显。
  审判长指出,以危险⽅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危险犯,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只要实施该⾏为即构成犯罪,致⼈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损失的,可判处死刑。此案的判决综合考虑了被告⼈极⼤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对被害⼈及家属所造成的⽆法弥补的损失等因素。
  2.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队宣法处宣传科科长赵永强称,据统计,今年西安市上半年以来,因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239起,死伤较多。饮酒驾车发⽣交通事故的占20%左右。
  酒后驾车缘何愈演愈烈?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队宣法处副处长王为⾸认为,⽬前法律法规惩处不能让酒后驾驶者警醒。⽥雄志则指出,⽬前,我国对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的处罚较轻。
  私家车车主代表、青年作者周炜认为,酒后驾车屡禁不⽌甚⾄愈演愈烈根源在于许多⼈认为只要有钱,可缴纳或赔偿就可以了事。
  赵永强认为,许多⼈有这样的错误观念:“出事⼤不了拿钱来摆平。”
  前不久,⼀男⼦酒后驾驶⼀辆⾼档越野车在西安市南郊雁翔路上发⽣交通肇事,撞死⼀⼈。但从当⽇凌晨1时到中午12时,在处理事故的交警办公室椅⼦上,酒后肇事者⼀直在睡觉。
  酒后驾驶承担多⼤责任?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博认为,交通肇事罪引起争议,的问题正在于醉酒驾驶肇事。成都孙伟铭案的判决结果(酒后驾驶致4死1伤,⼀审法院以“危险⽅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我觉得不能接受……但如果按交通肇事罪判,处罚轻,民愤难平!
  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刑庭副庭长吴强国指出,⽬前我国对酒后驾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较模糊,法律在交通肇事处罚的层次、标准是⽐较低。
  新增醉酒驾车罪可能不可能
  ⾦博建议增加“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罪”,只要有醉酒驾驶⾏为就触犯刑法。罪名确定、刑罚细化、处罚加重——这是科学处
罚的需要,也是解决司法混乱的需要。
  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侦监科检察官陈庆⽂认为,醉酒肇事应按交通肇事罪还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前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只能看跟哪个罪靠更合理。醉酒驾驶造成重⼤后果,在刑法修正时应另设罪名。对醉酒驾驶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前只能⾏政处罚,但处于犯罪边缘的情况怎么进⾏治理是个问题。
  吴强国认为,⽴法上应把醉酒交通肇事的刑罚提⾼,或者把酒后驾车发⽣事故的刑罚单列出来,作为加重情节,对所有的⼈也是⼀种警⽰。
  3. ⽇本是⼀个对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的处罚在法律上趋严规定的国家。就在今年5⽉,⽇本福冈⼀起酒后驾车案的判决,再度引起了⽇本社会极⼤的关注。
  两年前,22岁的肇事司机今林⼤,在酒吧喝酒后超速驾驶,在跨海⼤桥上追尾⼀辆驶往福冈的吉普车,导致吉普车冲出⼤桥护栏坠⼊海中,车内3名幼⼉因撞击加溺⽔⽆⼀⽣还。此事在⽇本引发了极⼤的社会震动。在该事件中,孩⼦⽗母侥幸逃⽣。在限速50公⾥的跨海⼤桥上,今林⼤把⼩车开到每⼩
时逾80公⾥,撞了前⾯的车⼦,不但没有刹车,反⽽继续加速。当时该事件就上了《读卖新闻》的头版头条。事隔两年多之后,这场⽇本举国关注的官司终于有了结果。今林⼤“危险驾驶致死伤害罪”成⽴,被判监禁20年。
  在2001年,⽇本把违法驾驶导致死亡者的徒刑提⾼到15年。2005年,⽇本⼜将酒后驾驶导致死亡者的徒刑提⾼到20年。今林⼤被判20年,法理依据就来⾃这⾥。很显然,这是⼀个趋严的法律架构。在2001年以前,⽇本关于交通肇事的法律规定,与我国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较接近,只能判处5年有期徒刑。⽽在2000年,发⽣了“⼩池⼤桥案件”,⽆照驾驶者在⼈⾏横道轧死两名⼤学⽣。有关报道说,⽇本法学界和民间⼈⼠由此发起了对法律进⾏修订的运动,37万余⼈联署签名要求修改法律,惩治恶性交通肇事⾏为。
  2001年12⽉25⽇,关于“危险驾驶致死伤害罪”的新法通过施⾏,在2007年还增加了对摩托车肇事同样严厉惩治的条⽂。严刑的威慑⼒是显见的,近年来在⽇本已极少发⽣酒后开车伤⼈的恶性事件。
  4. 美国在防⽌交通事故⽅⾯确实积累了不少经验,其中尤其以汽车保费的调节最为重要。美国全国联的事故记录体系和完善的保费计价制度,把开车安全和每个⼈的经济利益紧密挂钩。夫妻俩共开⼀辆纪录良好的车,每年只需花不到500美元的汽车保费。⽽⼀个有轻微违章记录的单⾝汉,每年很可能要为擦伤他⼈车辆等⼩事故⽀付好⼏千美元保费。另⼀重要经验是严对酒后驾驶。除当场吊销执照和⼊
狱⼀年,对造成⽣命伤害的酒后驾驶员可以以⼆级谋杀罪起诉,可适⽤死刑。近年来认定酒后开车的⾎液酒精浓度标准更是⽇趋严格,从0.08%降到0.05%,由于年轻⼈酒后开车的⽐例较⾼,针对21岁以下的驾驶者,⾎液酒精浓度0.01%就算酒后开车。
  美国法律规定,当⼀个⼈⾎液中酒精含量为0.08%时驾车,被视为醉酒驾车。如果被警察第⼀次抓住,要当场没收驾照,并被⽴即送到拘留处医疗中⼼,关押12⾄48⼩时,理由是禁⽌他不清醒时再次上路。次⽇,这名司机要交纳数千美元的“保释⾦”以及250⾄400美元才能⾛出拘留处,外加75美元医疗中⼼使⽤费,并吊销驾照⼀年。如果他开的是商⽤车,那么还要通知他的雇主。如有第⼆次,加倍,吊销驾照两年。以后再抓,惩罚更重。 
  除了外,司机还要重新到驾驶学校⾥上课,学习内容除了有关法律⽂件外,还包括到医院⾥专门看护那些住院的交通事故受害者,看驾校播放的醉酒驾车造成惨不忍睹的交通事故⽚。还有⼈被罚到道路上执勤,做30天⾄90天的社区服务劳动等。屡次犯错的,甚⾄会被送去参观停⼫房,让他们看在真实车祸中死亡者的残破⼫体,希望他们从此警醒。
  加拿⼤,规定凡酒后驾车者,1470美元、监禁6个⽉,造成⼈⾝伤害的监禁10年,造成死亡的⼊狱14年。澳⼤利亚对醉酒驾驶重犯者,也是判刑10年。法国对酒后驾车的司机,除了与监禁外,甚⾄可能要没收汽车;新西兰酒后驾车要被吊销驾照,官员酒后驾车要开除;在英国,如10年内有3次
被判酒后驾车,就要被吊销驾驶执照.在司法落实⽅⾯,英国的处罚往往很“具象”,⽐如曾有⼀名75岁的男⼦酒后驾驶连撞两辆车,被勒令在2个⽉内不得于上午9时⾄晚7时出门,警察还在他的腿上装了⼀个电⼦跟踪器,以监视其⾏动。只有这样具体细致的“法律调整”,才能确保有效地“治病救⼈”。新加坡:初犯者将受到1000⾄5000新元的或者长达6个⽉监禁;重犯者强制监禁1年,并且处罚⾦3000⾄10000新元;累犯者的罚⾦为30000新元及最长10年的监禁。
  5. 在我国,⽬前尚没有“危险驾驶致死伤害罪”的罪名,在偏轻的“交通肇事罪”与较重的“危害公共安全罪”之间,也没有⼀个中间地带。这说明我们的法律是有缺失的。中国对饮酒驾车惩罚规定:
  《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百三⼗三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发⽣重⼤事故,致⼈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个⽉以上三个⽉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醉酒后驾驶机动
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酒醒,处⼗五⽇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以上六个⽉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千元以下。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酒醒,处⼗五⽇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机动车驾驶证,并处⼆千元。
  ⼀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6. 8⽉15⽇起,公安部在全国开展为期两个⽉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为专项⾏动。⼀旦发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律拘留15⽇,暂扣驾驶证6个⽉。
  公安部副部长刘⾦国要求,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为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加⼤查处⼒度,依法从严处罚,坚决做到“四个⼀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律暂扣驾驶证3个⽉;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律拘留15⽇,暂扣驾驶证6个⽉;对⼀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处罚的,要⼀律从重处罚。地⽅法规有其他规定的,各地也要严格执⾏。
  集中整治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调集优势警⼒,针对⾼发区域和⾼发时段,⾼密度部署勤务,提⾼拦查频率,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车辆和驾驶⼈严格检查。
  刘⾦国说,对酒后驾驶,⽆论涉及什么⼈,不管什么理由,都要⼀视同仁,从严处罚,绝不允许开⼝⼦,绝不搞下不为例,让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压线。公安民警对酒后驾驶违法⾏为不处罚、从轻处罚或者为酒后驾驶违法⼈说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刘⾦国表⽰,此次全国性集中整治后,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违法⾏为仍将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实现常态化。
申论要求
  ⼀、根据3、4的内容,⽐较分析⽇、美两国处罚酒后驾车的做法。(20分)
  要求:概括准确,分析合理,语⾔简练,字数不超过300字
  ⼆、结合给定资料,概括我国在处罚酒后驾车、酒后伤⼈事件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谈谈怎样保障交通安全?(30分)
  要求:概括合理,分条作答,切实可⾏,语⾔流畅,字数不超过500字。
  三、根据材料内容,针对我国酒后驾车、酒后伤⼈事件,以《交通安全管理中的国家作⽤》为题,写⼀篇议论⽂。(50分)
  要求:1. 参考给定资料,⾃选⾓度。
  2. 观点明确,联系实际,条理清晰,语⾔流畅。
  3. 全⽂不少于800字。
  参考答案
  ⼀、
  ⽇、美两国处罚酒后驾车的做法:
  国民交通安全法教育与严格管理并⽤、⽴法规范国民遵守交通安全法、严刑处罚形成国民⾃觉遵守交通安全的社会环境。
  两国的不同:
  ⽇本更强调他律。⽇本对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的处罚在法律上⽇趋严加规定,以严刑的威慑⼒,防⽌
酒后驾车、酒后伤⼈的恶性事件;⽽美国是在社会环境引导和熏陶下的⾃律和他律的结合。美国政府意识到防⽌国民酒后驾车、酒后伤⼈不仅仅靠法律的严惩,还需要国民安全道德意识的提⾼。
西安公务员  两国做法的借鉴意义:
  必须把⾃律与他律相结合,将教育引导与严加处罚结合起来,引导国民遵守交通安全,对酒后驾车、酒后伤⼈事件严刑处罚,最终通过良好社会环境的形成,促使国民养成遵守交通安全的习惯。
  (298字)
  ⼆、
  我国在处罚酒后驾车、酒后伤⼈事件时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现⾏的法律法规不⾜以起到震慑酒后驾车的作⽤,对交通肇事罪的制度设计过分偏重对⾏为后果的惩罚,阻碍了其预防作⽤的发挥。违法成本太低,是酒后驾车屡禁不绝的最根本原因。
  应从以下⽅⾯保障交通安全:
  第⼀,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加⼤处罚⼒度。我们社会酒后驾车、酒后伤⼈事件的过分容忍,酒后驾
车肇事的犯罪成本始终⾼不起来,⼀些⼈甚⾄还有“酒驾怕什么,⽤钱就能搞定”的想法,才不断制造着⽐车祸本⾝更严重、更弥散的社会负效应。
  第⼆,相关执法部门加⼤执法⼒度。交管部门要加⼤对查处⼒度,形成严管重罚的⾼压态势。在⽇常执勤执法中,加⼤对驾驶员的酒后驾驶违法⾏为的查纠⼒度,充分利⽤酒精测试仪等科技装备,对发现酒后的驾驶员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让每个驾驶员都不敢碰酒后驾驶的⾼压线。同时加强主要公路沿线的巡逻管控⼒度,打击酒后驾车违法⾏为,确保道路的畅通及⼴⼤众的交通安全。
  第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作,提⾼国民交通安全道德意识,使市民和司机意识到酒后驾车的危害性,增强⾃觉守法意识。
  (456字)
  三、
  交通安全管理中的国家作⽤
  有关统计数据显⽰,在我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多达数万起。醉酒驾驶“猛于虎”⼀点都不夸张。公共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前提,⽽交通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谐社会的法律尤其是刑事法律固然应当倡导宽容精神,但并不意味着矫枉过正以致“宽⼤⽆边”。
  交通安全管理,国家作为主体是不可或缺的中坚⼒量,只有从整体上、各个⽅⾯配合管理和防范才会收到效果。交通安全的管理是⼀个国家⾏为,在管理中国家应当起到的作⽤和制定的相应对策如下:
  第⼀,完善法制,加⼤处罚⼒度。不让惨祸发⽣需要“硬约束”来保障。按照我国⽬前《交通安全法》和《刑法》规定,酒后驾车造成了致⼈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损失的后果,司机将会被以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这样的处罚⼒度显得太轻。要解决违法成本太低这个问题,就要完善我国的交通安全法制,甚⾄提⾼到刑事层次上,国家《刑法》对酒后驾驶需深⼊探讨、完善。
  第⼆,加⼤执法⼒度,做到令⾏禁⽌。我国各地交通执法部门应严格检查酒后驾驶,加强检查常态化;同时执法部门在处罚时坚持做到⼀视同仁⽅⾯也还有待改进。
  第三,借鉴外国经验。巴西实⾏的“零容忍”法令规定,若发现酒后驾车,⼀律500美元左右,并吊销驾照⼀年。若⾎液中酒精浓度超标,还⾯临6个⽉⾄3年监禁。我国的相关法律完全可以借鉴国外的办法,加⼤处罚⼒度,使得驾驶者在喝酒前⼀定要掂量后果。⽽对于公职⼈员酒后驾车的,则从重处罚,对其⾏为进⾏公⽰,甚⾄免职。
  第四,推⾏公众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措施。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度,特别是酒后驾车、酒后伤⼈给⼈⾝安全带来的危害后果,使公民及⼴⼤司机深刻认识到酒后驾车、酒后伤⼈对⽣命健康的践踏。应采
取有效措施保障公民参与交通安全管理与监督的权利,依靠众的智慧,形成诚信驾驶的社会氛围,体现社会公平和对对⽣命的⽆限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