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兰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0.05.09
【字 号】兰教发〔2020〕62号
【施行日期】2020.05.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招生考试
正文
 
关于印发《2020年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兰州新区教体局、高新区社农局,省属、市属、民办各普通中学,各事业单位中学,各职业学校:
  现将《2020年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兰州市教育局
  2020年5月9日
 
2020年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顺利推进我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营造公平优质的教育生态环境,根
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兰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试性质
  2020年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继续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
  二、报考对象
  (一)2020届初中毕业生
  (二)2021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学生):必须参加生物、地理合卷笔试、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查,考试结果作为该生2021年初中毕业和高中升学时的必备条件之一。
  三、报名条件
  (一)2020届初中毕业生
  1.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社会青年,可以报考本市的普通高中学校。从2021年起,凡上年已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但放弃录取资格的同等学历社会青年不允许再报考本市的普通高中学校。
  2.非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本市连续两年初中学籍,有本市居住证,可以报考本市的普通高中学校;学籍不满连续两年的,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对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试结束后凭成绩单或相关证明回户籍所在地联系就学。
兰州事业单位报名入口  3.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和户籍学籍均不在本市的初中毕业生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4.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复转军人,外来务工人员和在岗、转岗、再就业职工及其他社会青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省内不受户籍限制,年龄不限。
  5.驻兰部队子女因换防、调驻等原因需申请到兰州市参加中考的,由兰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兰州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
  (二)2021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学生)
  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生物、地理合卷笔试、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查。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7月16日—19日
  (二)考试科目、形式、分值及答卷时间
  1.2020届初中毕业生:考试科目分Ⅰ和Ⅱ。科目Ⅰ的考试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科目Ⅱ的考试结果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科目Ⅰ:语文、数学、英语(德语/法语/日语)、物理、化学、体育6科,总分满分720分,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中体育满分50分,测试时间、内容及办法由市教育局体育艺术科另文通知。
  科目Ⅱ: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4科。各科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D等为不合格;等级划分标准为:依成绩排序,考生总数的前40%为A等,前70%为B等及以上,前90%为C等及以上,成绩达不到合格水平(60分)且排序在最后10%的为D等。其中生物、地理科目八年级已考完。
  同等学历社会考生和2020届初中毕业生,已参加过科目Ⅱ考试,等级为D等的,可允许参加下一届同科次单科补考,补考成绩按C等(合格)和D等(不合格)计;等级为C等(含)以上的,不安排补考。
  外地回兰考生和因休学、转学等原因缺考生物、地理的考生,须参加2021届生物、地理合卷的笔试补考,补考后成绩按正常等级标准核算。
  2.2021届初中毕业生: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合卷笔试,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查。其中生物、地理满分各40分,生物包含10%的实验操作考试分值,成绩作为中考录取依据时以分数形式呈现,作为初中毕业依据时以“合格”与“不合格”形式呈现。信息技术满分50分,成绩以“合格”与“不合格”形式呈现,作为初中毕业的基本依据。
  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的时间、内容及办法由市教育条件装备办另文通知;信息技术考查的时间、内容及办法由市电教中心另文通知。
  为提高中小学生的数学学科素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五、综合素质评价
  全市各初中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将2020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
  外地回兰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学籍所在学校出具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综合素质评价意见。
  同等学历社会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以2019年中考成绩库中留存的结果为准,成绩库中没有的须由原毕业学校或补习学校负责提供,并填写相关评价表格和档案。
  六、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
  1.城市四区和兰州新区
  (1)普通高中:共设六个批次12个志愿
  ①提前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双优班、小语种班等特班和分校招生志愿。
  设1个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最多可填报本批次一个志愿。考生报名资格由学校初审、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②第一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四中)的普通班招生志愿。
  设4个志愿:统招第一志愿、统配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
  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一个或多个志愿,也可以不填报本批次全部志愿。统招第一志愿、统配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必须为同一所学校;符合对口分配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统配志愿;有参加自主招生意向的考生可以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和统招第一志愿必须为不同学校。
  ③第二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国际班、艺体班等特班招生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最多可填报本批次一个志愿。考生报名资格由学校初审、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④第三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空余计划(包括特班和普通班)的补充招生志愿。
  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本批次一个志愿。
  ⑤第四批次:市级示范性高中和一般高中招生志愿。
  设4个志愿:特班志愿、统招第一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
  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一个或多个志愿。统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必须为同一所学校;有参加自主招生意向的考生可以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和统招第一志愿必须为不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