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兰州市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兰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9.04.08
【字 号】兰教发〔2019〕48号
【施行日期】2019.04.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招生考试
正文
 
关于印发《2019年兰州市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兰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兰州高新区社农局,市属各中小学、各事业单位学校、各民办学校:
  现将《2019年兰州市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兰州市教育局
  2019年4月8日
 
2019年兰州市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顺利推进2019年全市初中招生工作,营造公平优质的教育生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招生条件
  凡兰州市2019届小学毕业生和户口在本市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均可免试升入初中。
  二、基本原则
  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
  三、组织实施
  城市四区的初中招生工作由市区联合招办统一组织实施;红古、榆中、皋兰、永登等四县区和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的初中招生工作分别由本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四、招生办法
  (一)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市教育局的统筹指导下,根据本辖区内学校分布、交通状况、办学规模、各小学毕业生人数、家庭住址及户口等因素,按照“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的原则,制定本县区初中招生工作的具体对口划拨方案,合理划定每一所初中的招生范围。
  1.城市四区的具体对口划拨方案由各区教育局负责制定,经市教育局审批,于6月11日统一向社会公布。
  2.城市四区的对口划拨分配依据为2018年10月15日上报市教育局备案的小学毕业生名单。
  3.城市四区符合下列几种情况的小学毕业生,其升学由市区联合招办统一调配:
  ⑴2018年10月15日以后转入城市四区的小学毕业生;⑵民办小学参加地方升学的小学毕业生;⑶在外地(外县区)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小学毕业生;⑷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第⑵类学生由所在学校办理登记手续,于6月6日前统一报辖区教育局备案。第⑶⑷类学生
持相关证明于6月12日—14日到辖区教育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中第⑶类学生须提供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或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小学毕业证明等证件,第⑷类学生须提供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小学毕业证或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小学毕业证明等证件。
  城市四区的小学毕业生不允许跨区流动入学。
  (二)各事业单位所办中学,在确保本系统、本单位及联合办学单位职工子女入学基础上,继续采取对口划拨的方式招生,具体对口划拨方案由市区联合招办确定。
  (三)各民办中学继续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坚持免试入学、信息公开、行政审核、程序规范。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学生登录“兰州市民办中学小升初报名系统”(xsc.lanzhou.edu)进行网上报名。学生自愿报名,每位城市四区的小学毕业生只能填报一所民办中学。当报名人数小于民办中学招生计划时,则全额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其40%的招生计划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完成,其余60%的招生计划由民办中学在电脑派位剩余的报名人数中自主完成。
  电脑派位由市区联合招办于网上报名后统一组织实施。派位过程全程录像,并邀请计算机专家、行风监督员、纪检监察部门、公证部门、家长代表、新闻媒体代表进行监督。电脑派位结果由市区联合招办于派位当日现场公布。
  电脑派位结果公布后,各相关民办中学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兰州事业单位报名入口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统一划拨分配。
  (四)兰州民族中学继续在城关区黄河南地区自主招收少数民族学生,金城关回民中学继续在城关区黄河北地区自主招收少数民族学生,招生计划含在地方学校的计划内。兰州十四中音乐学校和兰州艺术学校继续在全市范围内自主招收艺术类学生,兰州六中和兰州101中学继续在全市范围内自主招收体育类学生,兰州外国语学校在全市范围内自主招收德语、法语、日语、俄语等小语种学生。志愿学习小语种的学生初中毕业报考高中时须报考相对应的小语种班高中。
  根据《兰州市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实验区实施方案》(兰政办发〔2018〕154号)要求,获得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学校称号的初中学校可在全市范围内自主招收足球后备人才男女各7—8人。
  已被公办中学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统一划拨分配。
  (五)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优待办法执行。
  五、时间安排
  城市四区初中招生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组织实施,新生入学手续的办理时段要相对统一。(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招生工作政策精神,加强对初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有效增加学位供给,合理引导家长预期。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制度、划片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加强控辍保学。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法律规定,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三)规范招生行为。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兰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不准”》《兰州市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十项规定》《兰州市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严格按照招生办法和程序开展工作。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坚决不允许大班额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招收择校生或借读生;严禁以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班”等名义招生。实行均衡编班,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正常划拨学生和按规定应接收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