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申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2.02.03
【字 号】川人社办发[2012]28号
【施行日期】2012.02.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申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2〕28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部门、省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就2012年申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实施了岗位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中,符合《办法》规定申报基本条件的在岗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办法》见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政策文件”栏)。申报人员所获得的荣誉、称号、成果等计算至2012年3月31日。
  二、时间安排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受理申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5日(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4月份进行申报人员资格审查、公示拟聘人选、实施核准等工作。
  (三)5月份各有关单位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核准通知,组织开展岗位聘用、明确岗位职责、签订聘用合同。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需提供下列材料各一式三份:
  (一)市(州)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级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申请核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推荐人选的公文。
  (二)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请审核表。
  (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原岗位聘用合同,经申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市、州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比照原件核实并加盖公章的个人获得的荣誉、称号、成果等复印件。
  (四)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空缺、超员
情况统计表》(样表见附件)。
  (五)事业单位对申请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的公示材料。
  (六)申报人员如已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需提供按照管理权限批准同意延退的文件。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宣传政策,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不留死角,切实维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在申报过程中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的,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申报程序,在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的基础上如实申报。经查实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不按规定、不按条件、不按程序等严格审核把关的,将不予受理。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到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后,从聘用的次月起执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工资待遇,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及时为其办理工资变动手续,并录入岗位设置管理数据库,实行实名制管理。
  联 系 人:左文志,步美成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附件
  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空缺、超员情况统计表
单位数量
 
核准岗位
 
岗位总量
 
现有人数
 
岗位类别
岗位等级
核准岗位数
实聘岗位数
空缺岗位数
超员岗位数
管理岗位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七级及以下
 
 
 
 
专业技术
岗  位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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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级
 
 
 
 
十二级
 
 
 
 
十三级
 
 
 
 
十一级及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