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作弊行为分类(★)
第一篇:广东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作弊行为分类
广东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作弊行为分类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
4.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5.听力考试结束后,考生仍戴耳机的;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6.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7.考试过程中提前离开考场的;
8.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9.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的;
10.在试卷规定以处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1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12.在答卷上填写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13.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14.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15、有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16.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17.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考场同种试卷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18.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19.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20.由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21.考场纪律混乱、考场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的;
22.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23.有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24.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25.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26.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其他应认定作弊的行为;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二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生须知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生须知
1.2013夏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实行的是“多题多卷”考试模式,即同一考场内使用多套试卷,每个考生拿到的试卷各不相同,试卷类型通过试题册背面的条形码粘贴条区分(买答卷和接收信息起不到任何作用);考试时,同学们务必要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1上方的条形码粘贴框内。
2.本次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作文题目印制在试题册的背面,作文题及其他主观题必须用黑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作答。填涂信息点时必须使用HB-2B铅笔涂黑。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2B铅笔(涂答题卡用)、黑签字笔、橡皮。禁止携带任何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否则以考试作弊论处(如果已将手机带入考场的,请立即关上电源,交监考人员代为保管,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以作弊论处),具体详见《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4.预备铃(上午8:
45、下午2:45)后,凭准考证、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可由学生证或考试证代替)进场。上午9:00、下午15:00开考以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考试全过程考生不得提前交卷、提前离开试场。
5.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试题册、答题卡、条形码粘贴条有印刷质量问题的,务必及时向监考人员反映。
以上须知,请各位参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考生务必引起注意。
第三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
通讯地址:上海邮政信箱 30-14
上海交通大学浩然高科技大厦 2203 室
: 200030
电 话:(021)62932756
传 真:(021)62826622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在北京、上海和武汉分别设立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
试中心(1)、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心(2)、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心(3),分片协助考试委员会工作。
各考试中心设主任一名。
大学英语考试中心的任务是:
1)向各校提供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
2)向总主考提供考试成绩的有关统计数据;
3)会同省(市)总主考处理考试中所出现的问题。
北京考试中心
通讯地址: 北京市清华大学 外语系转 大学英语考试中心(1)
: 100084
电 话:(010)62788621
传 真:(010)62771651
分 管: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
上海考试中心
通讯地址: 上海市上海交通大学 外国语学院转 大学英语考试中心(2)
: 200030
电 话:(021)62932759
传 真:(021)62822634
分 管: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广东、海南。
武汉考试中心
通讯地址: 湖北武汉市武汉大学 外语学院转 大学英语考试中心(3)
: 430072
电 话:(027)87886790
传 真:(027)87886790
分 管: 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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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提示(范文模版)
关于2013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提示
2013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为“多题多卷”模式,即在同一考场内采用内容不同的试题组成的多套试卷实施考试,多套试卷之间的难度差异通过试卷之间的等值计算来得到平衡,因此考生的报道成绩不会因其所答试卷的不同而受影响。
请考生在正式开始作答前,按要求正确填写(涂)答题卡1和答题卡2上的准考证号、姓名等信息后,还应将试题册背面的条形码粘贴条揭下后粘贴至答题卡1左上角的条形码粘贴框内,并正确填写试题册背面的准考证号和姓名。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错贴、漏贴条形码将按违规处理。
考试正式开始后考生方可开始作答,所有题目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且应在规定时间内依次完成作文、听力、阅读、翻译部分试题,作文题内容印在试题册背面,作答作文期间考生不得翻阅该试题册。听力录音播放完毕后,考生应停止作答,监考员将回收答题卡1,考生得到监考员指令后方可继续作答。选择题均为单选题,错选、不选或多选将不得分。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第五篇:广东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广东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员守则
一、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监考人员是CET在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监考员必须以高度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二、监考员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有关考试的政策、法规,熟悉监考业务。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承担监考工作。
三、监考员在履行监考职责时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点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得携带通讯或其他电子设备。
四、考前领取试卷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并应认真核对考试级别、语种、密封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考点主考报告。监考人员领取试卷等有关考试资料,接受安检后由流动监考陪同按规定路线进入考场。
五、监考员应在考生入场前检查、整理考场。考试结束前,未经主考同意,监考员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六、考生入场时,监考员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认真检查每一位考生的准考证、学生证和身份证件等统一规定的证件是否齐全,证件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准考证上的考场号等是否与本考场相符,并对考生进行安检,要求考生在考场座位表上自己的姓名后签字。考生入场时间开始15分钟(上午9:00,下午15:00)后,监考员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七、监考员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
八、试卷启封时,要先向考生展示试卷袋及听力磁带密封完好。如发现试卷差错,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换取备用试卷;遇有漏印、重印、错印的试卷时,应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向考点主考报告,保证考试正常实施。
九、开考时间由考点统一发出信号,监考员宣布考试开始。
十、听力部分考试进行时,监考员原则上不得在考场内走动,以免影响考试。
十一、监考员对试题内容不得向考生作任何解释,但对试卷文字印刷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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