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04.06
【字 号】枣政办发〔2017〕10号
【施行日期】2017.04.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电子信息
正文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
 
枣政办发〔2017〕10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为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6〕25号)精神,加快推动我市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强化大数据对政府治理、经济转型、社会服务的支撑,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促进大数据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大数据发
展战略,以打造智慧政府、培育智慧产业、拓展应用领域、挖掘数据价值、保障数据安全为主线,推动“数据、技术、应用、安全”四位一体协同发展,促进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提升基于大数据的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在顶层设计、行动计划编制、平台搭建、政策保障等方面强化统筹规划,加快促进公共管理和民生服务领域大数据应用的市场化开发,探索采用服务外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建设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开发,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多方联动、互利共赢的良好发展局面。
  2.以人为本,需求引领。坚持把服务社会、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发展作为我市大数据应用和发展的出发点,紧扣国计民生、着眼发展需要、顺应人民期盼,解决社会民生的“痛点”和“难点”,营造惠及全民的数据应用环境。
  3.基础共建,资源共享。顺应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管理、维护的趋势,协调各方资源,统筹推进枣庄市大数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全面破除数据壁垒,为大数据时代的资源共建共享、数据有效整合与交换创造有利条件。
  4.应用驱动,创新引领。坚持“以用促建、建以致用、产用结合”的基本发展思路,加快推进大数据在政务管理、经济发展、民生服务等各领域的广泛深入应用,鼓励相关高校、企业、研究机构加大对大数据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应用创新和管理创新的研发投入,积极探索大数据产学研用协同发展机制,大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创新成果转化的大数据应用环境。
  5.保障安全,自主可控。切实强化信息安全意识,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推动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健全数据服务质量、用户授权、隐私保护等标准和制度,提高突发信息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大数据安全技术研发,推广自主、可靠、可控的安全技术和产品。
  (三)建设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发展氛围浓厚、体制机制较完善、共享开放程度较高、创新应用范围较广的大数据发展格局,使大数据成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塑造枣庄竞争新优势的战略路径。
  1.大数据开放共享。积极推进各类政务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到2020年,基本形成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初步实现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开放、互联、共享。
  2.大数据应用。对政务管理、民生服务、经济发展各领域数据进行高效采集、有效整合、深化应用,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新模式、新机制。力争到2020年,大数据在公用事业、市政管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服务“三农”、健康医疗、减灾救灾、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文化教育、交通旅游、质量安全、消费维权、社区服务等领域示范应用得到全面推广,在线公共平台服务更加普惠便利。
  3.大数据产业。规划建设大数据产业基地、特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推广重点示范应用项目,培育和引进一批大数据骨干企业,攻克一批大数据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满足大数据应用需求的产品、系统和解决方案,全面提升大数据产业规模和层次。
  推动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形成若干大数据与传统产业协同融合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大数据开放共享
  1.加强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以适度超前、全省一流、全国靠前的领先水平为标准,推动高速宽带、下一代互联网、公共无线网和新一代移动通讯服务(5G)的普及,提升城市宽带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和互联网一级节点服务能力。统筹发挥鲁南数据中心的核心作用,运用云计算技术,整合规模小、效率低、能耗高的分散数据中心,严格控制新建数据中心,构建绿、集约、高效、安全的新型数据中心,促进数据资源的汇聚应用。(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建立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完善电子政务云平台服务功能,依托电子政务云搭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完善人口库、法人库、空间地理库、电子证照库、宏观经济库等基础数据库,提升数据采集汇聚、分析挖掘和可视化处理等数据处理能力。政务部门间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和业务协同,必须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进行。(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3.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制定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目录,明确各级各部门数据开放共享的权利义务、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各级各有关部门依据开放共享目录,非因法定事由,不得拒绝其他部门提出的信息共享需求。同时,根据履行职责
需要,有权向信息共享主管部门提出对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需求。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保护隐私的前提下,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当向市民、企业和创业团队开放平台入口、数据信息等资源,实现公共数据的协同共享和创新应用,提升政府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促进大数据应用
  1.推动政务管理大数据应用
  将大数据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能和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打破信息孤岛,推动各领域数据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形成精准治理、多方协作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推动在线政务服务“一体化”。依托市政务服务互联互通平台,采集、汇聚各级各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在社会治理、企业监管、社会诚信、财政税收、外事管理、户籍管理、不动产登记等领域的业务数据信息,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政务大数据综合分析,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应用,逐步实现跨层级、跨部门网上办事和“一站式”服务,提高业务执行的
准确度和办事效率,全面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智慧政务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提升政府宏观经济调控能力。汇聚、利用各方面数据资源,通过大数据技术对统计、税收、社保、用水用电等经济数据,深入开展关联分析,建立宏观经济运行决策模型,全面提升政府经济运行监测预判和宏观调控能力。广泛应用社会各行业运行数据,建立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经济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对政策执行成效信息的跟踪、收集和分析,优化决策过程,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统计局)
枣庄人事网  ——构建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枢。围绕“优政、强企、惠民”主题,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汇集城市运行管理各领域数据,搭建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打造集城市监控、数据分析、应急指挥于一体的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枢,全面提升政府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推动民生服务大数据应用
  ——医疗健康领域。建设覆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计划生育和综合管理业务的医疗健康管理和服务大数据应用体系,构建市卫生信息平台和电子病历、健
康档案等资源数据库,推进医疗卫生机构间数据共享,实现预约挂号、远程医疗、检查检验结果共享、防治结合、医养结合、健康咨询等服务。深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分析应用,促进医疗消费者服务、数字化医疗仪器、远程医疗系统、移动医疗应用等业态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社会保障领域。开展覆盖全市的社会保障大数据服务,全面支撑大数据在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单位申报缴纳、基金征管、医疗服务行为监控、劳动保障监察、内控稽核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制定和执行效果跟踪评价等方面的应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文化教育领域。完善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建立学生基础数据库和终身电子学籍档案,实现学籍档案在不同教育阶段的纵向贯通。结合国家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通过数字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推动全市教育资源均衡化、一体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旅游交通领域。建设全市旅游大数据运行监测平台,通过交通、公安、环保、气象等数据资源的协同共享和创新应用,深度挖掘旅游数据资源,为游客“吃、住、行、游、购、娱”提供智能化、柔性化的旅游信息服务,为旅游公共服务配套、市场营销、产品包装、应
急管理等提供决策数据,全面促进我市旅游消费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构建智慧交通服务云,综合运用交通大数据,开展交通设施管理、路况研判、交通拥堵疏导、交通事故救援、交通运力运量协同、智慧停车等大数据创新应用,实现交通管理和决策的数据化、智能化、科学化。(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旅游服务业发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巡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