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类专业理论考试考生须知
1.7:50考生开始入场,入场时须配合监考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出示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提交《考生健康情况用身份证号查学考准考证号网站自我承诺书》《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参加考试全程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入场进行身份检查时须摘下口罩。
2.考生除携带考试必须的文具外(如2B铅笔、橡皮、0.5毫米黑签字笔、小刀等),其他物品(包括手表)不得带入考场考生在考试中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当年高考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建议勿将以上物品带入考点)
3.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考场号进入相应考场,并按座位号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课桌右上角,备查。
4.8:45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全过程考生不得中途退场。
5.考试开始前,考生须认真检查试卷完整性,遇漏页、重页、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情况应及时申请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6.考生答题前应仔细阅读试卷上的“说明”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在答题卡上规定的地方认真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粘贴条形码。所有题目均须在答题卡上规定区域作答,写在试卷、草稿纸上或答题卡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客观题必须使用2B铅笔,按照答题卡上“正确填涂样例”填涂,须涂满、涂黑、涂匀,清除选项要擦净,主观题使用黑0.5毫米的签字笔。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除在规定的地方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7.考试时间8:30--11:00
8.考生接到监考人员的开始答题指令后,开始答题。
9.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试卷,不准私自传递考试用品。
10.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终止后,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反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收取并清点试卷无误后,才可以退场。
11.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
认定为考试违纪: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含答题卡等)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12.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违规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追究法律责任。
计算机类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须知
1.考生须在开考前30分钟内进入考场,查看自己的考试机位号,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不允许参加考试。
2.考生入场时须配合监考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出示准考证、身份证进行入场核验。
考生参加测试全程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入场进行身份检查时须摘下口罩。
3.考生除携带考试必须的文具外(如黑签字笔等),其他物品(包括手表、移动存储设备)不得带入考场。考生在考试中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当年高考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携带手表认定违纪(建议勿将以上物品带入考点)
4.考生入场后,应按指定机位号入座,并将本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上备查。
5.考试开始,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系统,请先认真阅读注意事项。阅读后,勾选“我已阅读,开始登录”复选框后,点击“进入考试”按钮,进入考生登录界面。
6.考生输入本人的考生号(非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并核验屏幕上显示的姓名、照片、生源学校等信息(如有不符,应立即举手,与监考人员取得联系,说明情况),确认登录后系统开始计时。
7.考试过程中,如出现死机、系统提示错误等异常情况,考生应立即停止操作,举手向监考人员反映,待监考人员按程序予以处理解决。未在考场内向监考人员当场反映的,原则上不受理考生离开后申诉。
8.考生答题结束后,举手与监考人员联系,待收分无误,得到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9.上机考试时间由系统自动控制,时间到将对系统进行锁定,考生应立即停止操作。
10.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反考场纪律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11.考试过程中,禁止考生抄录有关考试信息。
12.考生答题时,不得使用信息存储设备(如u盘、硬盘等),违者按作弊处理。
13.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违规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