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教资认定公告
尊敬的教育工作者和广大众: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师素质,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发展,经过认真研究和论证,教育部决定于2023年下半年开展教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1.认定对象:具备相应教育从业资格的在职教师、应届毕业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和其他符合条件人员。
2.认定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教资认定:
(1)拥有合法并已经有效的教师资格证书。
(2)职称评定为高级中学教师(或相当于高级中学教师职称的职称);或者通过教师资格考试。
3.认定科目:本次认定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政治等教师资格认定科目。认定科目根据申请人的学历背景和教学专业进行选择。
二、认定程序和时间安排
1.申请阶段:申请人需填写《2023年教育从业者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其教育从业资格和教师职称情况。
3.资格认定考试: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将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考试科目根据所申请的教师资格认定科目进行安排。考试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9月10日。
4.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将在规定时间内公布考试成绩。申请人可登录教育部或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了解成绩查询事宜。
5.证书颁发:成绩合格的申请人将获得教师资格认定证书,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颁发给获得认定资格的教师。
教师资格证打印
三、申请事项
1.申请资料:申请人须准备以下材料进行认定申请:
(1)《2023年教育从业者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至教育部下载填写)。
(2)有效身份证明。
(3)高中及以上学历证明。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持有)。
2.申请方式:申请人须将完整的申请材料通过邮寄或线上申报方式递交至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接收渠道。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认定费用:本次教资认定不收取任何费用,以防止虚假机构牟利。
2.申请人权益保障:教育部将严把认定程序,确保公正、公平、客观地进行认定工作,鼓
励各地区积极组织高质量的教育培训,提高广大教师的教育水平。
3.申诉和复核:对于不认可结果的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部提出申诉和复核申请,相关申诉和复核流程将在成绩公布后公示。
教资认定工作是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希望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确保教资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相信通过本次认定,将进一步提升我国教师队伍素质,推动我国教育事业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