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做好珠海市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公布日期】2018.01.03
【字 号】珠卫计办〔2018〕4号
【施行日期】2018.01.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
正文
 
关于做好珠海市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卫计行政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大五院、省中医院珠海医院、遵医五院,各民营医疗机构:
  根据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医学〔2017〕23号)文件精神,201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5月26-27日,6月2-3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做好以下考务工作:
  一、报名方法
  (一)网上预报名。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预报名和各报名点现场确认的方式。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19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按要求完成网上预报名,并打印《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我市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报考人员须对网报信息真实性负责。
  (二)现场确认。我市共设13个报名点,分别为市卫计局,香洲区卫计局、斗门区卫计局、金湾区卫计局、万山区社会事业局、高新区卫计局、高栏港区卫计局、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大五院、省中医院珠海医院和遵医五院。具体信息见附件1。
  各区属的考生按属地化原则进行现场确认,其中公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考生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属地报名点确认报名;民营医疗机构的考生向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属地卫计行政部门报名点确认报名;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大五院、省中医院珠海医院和遵医五院的考生在医院统一进行现场确认;横琴新区、市直属单位以及由市卫计局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考生到市卫计局报名点确认。考生网上预报名后须带齐有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后方为有效报名。市卫计局报名点受理考生现场确认的时间为1月9日-1月21日(节假日除外),受理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受理地点为市卫计局2号楼108室。其他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由各区、各单位自行确定。请考生务必按时前往属地报名点进行确认,过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三)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考生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时提交以下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标明原件已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按下列顺序排列装订)
  1.《申报表》。《申报表》各栏目内容须与提交证件及材料信息一致。
  2.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所填写的证件类型一致。
  3.毕业证或学位证书。以硕士、博士学位作为报考依据的,须提交相应专业学位证书。(凡持有省外中等医学类教育学历的
  的毕业生,且尚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须提供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的鉴定证明;持有省内中等医学类教育学历的的毕业生,且尚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的招生花名册和学籍证明)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需提交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医师执业证书;报考专业代码为203、204、368-374专业的人员,应提交有效的护士执业证书。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的人员,须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7.受聘师级职务聘书。以中专学历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须提交受聘相应专业职务满7年的聘书。
  8.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尚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2017年参加本专业考试部分科目已合格人员除外),须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
  9.报考所需其他资料。(出生日期不符证明、上年度考试成绩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