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文件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务员
绵人社办〔2011327
关于做好我市2011年公开考试
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关于二○一一年公开考试录用公
务员(含参公人员)的公告》(2011年第7号)规定,全市2011年上半年考录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已经结束,现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由市、县市区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具体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由招录机关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成员与考察对象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其他执行公务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察的原则和内容
录用考察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
(一)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
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
(二)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4、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
5、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
6、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7、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8、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参与或者支持情、、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2、触犯刑律被免于刑事处罚的;
1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1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1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6、近三年内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查看等处分的;
17、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五年的;
18、缺乏社会责任感、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的;
19、政治品德不良的;
    20、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1、曾被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
22、已是试用期内新录用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23、高校在读生隐瞒其在读身份报考的;
24、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的,以及录用后有可能影响工作安全或损害国家利益的;
25、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
三、考察的方式
非在职人员主要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到户口所在地、生活所在地了解情况;在职人员主要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和到原工作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座谈等形式了解情况。考察原则上采取到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对考察中发现的疑点,应专题调查。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四、考察结论及材料报送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并提出录用建议。考察报告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考察报告所附的证明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由相关证明人签名或加盖公章。考察对象情况复杂、难以做出结论的,考察组应当书写出书面情况报招录机关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是否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招录机关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考察工作结束后,市级招录机关于2011年9月15日前将《考录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见附件2)送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培训科;县市区招录机关于2011年9月15日前将《考录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按管理权限分别送交县市区组织部和人社局。各县市区组织部和人社局应于2011年9月15日前将《考录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和《绵阳市2011年考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按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联系人及电话:肖志高,2535468)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培训科(联系人及电话:曾胜利,2267794)。
附件:1.绵阳市201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对象名单
2.考录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司法助理员)考察表
3.绵阳市2011年下半年考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情况汇总表(样表)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务员局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
主题词公务员  录用  考察  通知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192日印发

附件2
考录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   周岁)
籍 贯
民族
政治面貌
学 历
专业
毕业学校
户口所在地
省     市(州)      县、区
家庭详细地址
报考单位
身份证号码

公务员招录条件
招录
机关考察人意见
         考察人签名:
                年   
招录机关考察
意见
                 
                         
                                 
县市
区组织部或人社局意见
                         
                                 
注:1“招录机关考察意见”栏和“县市区组织部或人社局意见”栏,根据被考察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2、表中内容必须打印,并填报3份,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各留存1份,退招录机关装入本人档案1份。
附件3
绵阳市2011年上半年考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司法助理员)考察情况汇总表(样表)
县市区组织部、人社局或市级招录机关 (盖章):                   
序号
 
性别
     
报考职位
考察结论
注:“考察结论”栏根据被考察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合格”或“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