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挂职锻炼规定_公务员挂职锻炼工作总结
    公务员挂职锻炼是指在为期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时间内,将一个公务员员工调动到另一个部门、地区或企事业单位,在不同岗位间进行轮训锻炼,以拓宽视野、提高能力为目的的过程。公务员挂职锻炼对于公务员个人素质和职业能力的提高至关重要,也是提高公务员迎接竞争和面对挑战的关键路径之一。
    为加强公务员挂职锻炼的规范管理,我单位制定了公务员挂职锻炼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挂职锻炼的选择对象
    1.公务员挂职锻炼的对象,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和行为;
    (2)业务素质优秀,熟练掌握本人所属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工作业绩和经验;
    (3)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善于团结协作,有一定的领导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4)符合挂职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等条件。
    2.挂职锻炼的组织主体应当按照公务员招录录用的原则,公开竞争,通过考核评价等方法,确定挂职锻炼对象。
    二、挂职锻炼的时间和范围
    1.挂职锻炼的时间应当为一年(含一年)以上。超过一年的,应当明确挂职时间和锻炼期限,同时应当遵循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评价。
    2.挂职锻炼的范围应当为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行政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一般应当遵循“上下对接、左右联动、交叉配合、专业赋能”的原则进行挂职锻炼。
    三、挂职锻炼的工作安排和保障
    1.挂职锻炼的工作安排原则上由挂职锻炼的部门、企事业单位制定,并报所在单位或者人事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公务员招录条件
    2.挂职锻炼期间,所在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保障挂职锻炼对象的工资、医疗、社保等权益,同时接受其过程性考核和评价,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考核结果做出决定。
    3.挂职锻炼对象应当遵守所挂职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挂职任务,并接受挂职单位的考核和评价。
    四、挂职锻炼的考核评价
    1.挂职锻炼期间,人事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挂职锻炼对象进行考核评价,综合考虑挂职锻炼对象在挂职期间的能力、作风、工作成效等方面情况,对其进行评分。
    2.挂职锻炼对象的考核围绕挂职锻炼的目标和计划展开,既要考核挂职前的基础能力,也要考核挂职后的实际成效,同时必须充分考虑挂职锻炼对象所处环境、挂职任务的难易程度等因素。
    3.考核结果应当通过正式的文件形式公布,并反馈到所征调单位、挂职单位、公务员个人档案中,对挂职锻炼对象的后续工作做出指导。
    综上所述,公务员挂职锻炼是一项重要的人才培养方式,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做好规范管理,为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和职业能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