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上半年四川泸州市公务员及参公⼈员考试公告已发布,为了⽅便⼴⼤考⽣的查阅,下⾯⽆忧考为您详细介绍⼀下本次招考公务员及参公⼈员的具体事宜,希望⼴⼤考⽣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忧考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向社会公开考试录⽤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员(简称“参公⼈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泸州⼈事考试发布,以下简称“公告”)。
  ⼀、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考对象:2020年⾼校应届毕业⽣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在职⼈员。
  “2020年⾼校应届毕业⽣”(不包含社会在职⼈员、⾮在职⼈员),此类⼈员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续;其他⼈员必须在⾯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或不予进⼊下⼀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负。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思想政治素质好。
  2.年龄在18—35周岁(1984年3⽉1⽇—2002年6⽉11⽇期间出⽣),应届毕业硕⼠研究⽣和博⼠研究⽣(⾮在职),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9年3⽉1⽇以后出⽣)年龄计算截⽌⽇期为2020年3⽉1⽇。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
  4.具备正常履⾏职责的⾝体条件和⼼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化程度和⼯作能⼒。其中按照职位要求,报考者的学历和专业应为同⼀层次。
  6.符合《中华⼈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规定》有关回避的规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务处分的,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政拘留处罚的;
  2.⼯作期间因发⽣重⼤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或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合同的;
  3.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作⼈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作⼈员;
  7.现役军⼈;
  8.在读的⾮2020年⾼校应届毕业⽣;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员。
  ⼆、招录单位及名额
  具体招录单位、名额、对象、范围、条件等详见202.61.89.231/content-27-70A3919C1CAE2039。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络报名的⽅式进⾏。络报名时间为2020年6⽉11⽇⾄6⽉17⽇8:00时,在四川省⼈⼒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事考试”专栏进⾏络报名。资格审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取消考试、录⽤资格,所产⽣的后果由报考者本⼈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
公务员考试报名查询系统  (⼀)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员登录报名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条件相符的职位进⾏报名。报考⼈员只能选择⼀个部门(单位)中的⼀个职位进⾏报名,并使⽤第⼆代居民⾝份证号进⾏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的⾝份证必须⼀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络提⽰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公务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审核处理⼯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处下载)进⾏照⽚处理,并按络提⽰上传照⽚。报考⼈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
的,⼀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违纪违规⾏为处理办法》(⼈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员请于2020年6⽉11⽇⾄6⽉18⽇8:00时期间登录报名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络提⽰打印《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4.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作需要,参加考试考⽣交通出⾏、健康状况等有关事项,于7⽉上旬在泸州⼈事考试另⾏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须于2020年6⽉19⽇8:00时前登录到报名站进⾏确认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络提⽰进⾏。
  符合以下情形之⼀减免考务费的考⽣,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6⽉18⽇前的⼯作⽇上班时间到泸州⼈事考试中⼼(龙马潭区龙马⼤道⼀段70号泸州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
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的⼿续。不⽅便到现场办理的⼈员,请拨打************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续。
  1.享受最低⽣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活保障的证明;
  2.建档⽴卡贫困家庭的报考⼈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母双亡、⽗母⼀⽅为烈⼠或⼀级伤残军⼈,且⽣活⼗分困难家庭的考⽣,凭民政部门出具的⽗亲或母亲烈⼠证明、⽗亲或母亲⼀级伤残军⼈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数的⽐例达到1:5⽅可开考。报名缴费⼯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计划。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报名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员退费,或将报名时填写了“同意调整到其他部门相同或相近职位”的考⽣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因⽆法调剂的或填写了不同意调剂的,由报名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员退费。有关情况将在泸州⼈事考试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的报考⼈员,请于2020年7⽉20⽇⾄7⽉24⽇登录报名站打印本⼈准考证(使⽤a4纸打印,⿊⽩、彩⾊均可,保证字迹、照⽚清晰)。络准考证打印系统于7⽉25⽇14:30时关闭。逾期不打印准考证⽽影响考试的⼀切责任由考⽣⾃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试成绩占总成绩40%。
  (⼀)笔试
  1.笔试科⽬:笔试科⽬为《⾏政职业能⼒测验》和《申论》。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预计为2020年7⽉25⽇,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准考证。
  报考⼈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份证(复印件⽆效)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员于2020年7⽉28⽇前的⼯作时间,将⾝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功受奖证书或表彰⽂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送交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中共泸州市委2号楼⼆楼214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为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作⼈员)的考⽣,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的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0年8⽉下旬在报名站上公布。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起2⽇内登录报名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作⽇内在该站
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20年8⽉下旬或9⽉上旬在泸州⼈事考试上公布。
  笔试成绩计算⽅法:
  笔试成绩=《⾏政职业能⼒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笔试成绩不进⾏四舍五⼊处理。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组织,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各招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2020年9⽉上旬,根据考⽣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名额的3倍,从⾼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试资格审查的⼈员名单(笔试违纪、零分或有缺考科⽬者不得进⼊资格复审)。拟进⼊⾯试资格审查的最后⼀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可⼀并进⼊⾯试资格审查。
  进⼊⾯试资格审查⼈员名单在泸州⼈事考试上公告。考⽣按公告要求,携带《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份、有效⾝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限定了户籍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试资格审查。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续:
  1.2020年⾼校应届毕业⽣因疫情原因延期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等证书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就业⼯作部门开具证明材料,并注明考⽣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证明中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时发放的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相⼀致;
  2.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门、机要局等机要部门的在职⼈员(⾮公务员、参公⼈员),须按照⼈事管理权限出具相应单位(部门)同意其报考的⼿续;
  3.国(境)外留学归来⼈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书。考⽣可登录中国店铺
(www.cscse.edu),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职位的考⽣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试资格审查(递补只进⾏⼀次)。
  (三)⾯试
  经⾯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员,凭本⼈有效⾝份证、⾯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试,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件规定缴纳⾯试考务费80元。⾯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9⽉17⽇⾄20⽇。⾯试具体事项另⾏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
  (⼀)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体检的⼈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政职业能⼒测验》成绩⾼低确定名次。若所有成绩均完全相同,⽆法等额确定体检⼈员时,则采取加试⾯试的⽅式确定拟进⼊体检的最后并列成绩⼈员名次。
  实际参加⾯试⼈数未达到录⽤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体检环节⼈员(含拟递补进⼊体检环节⼈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试达到录⽤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体检⼈员(不含递补⼈员)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进⾏。体检按照⼈⼒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社部发〔2016〕140号)执⾏。其他对⾝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还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
⽤体检特殊标准(试⾏)〉的通知》(⼈社部发〔2010〕82号)执⾏。
  公告发布后⾄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
  招考单位或考⽣对⾮当⽇、⾮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起7⽇内提出复检要求,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复检只进⾏⼀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体检特殊标准(试⾏)》中的所有体检项⽬均不进⾏复检。
  因体检不合格或⾃动放弃体检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市招录主管部门或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职位进⼊⾯试的⼈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
  对确定的考察⼈选,由县(区)党委组织部进⾏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能⼒素质、⼼理素质、学习和⼯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的情况。考察⼈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员。
  因考察不合格或⾃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市招录主管部门或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职位进⼊⾯试的⼈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员经体检合格后进⼊考察。
  (三)公⽰
  各招录机关确定拟录⽤⼈员后,在泸州⼈事考试上进⾏公⽰。公⽰内容包括拟录⽤⼈员姓名、性别、出⽣年⽉、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电话。公⽰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作⽇。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的,办理录⽤⼿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已公⽰的招录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审批及试⽤期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合格者,由招录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单位的考⽣,在本次录⽤公⽰前被其他单位录(聘)⽤,本⼈应主动向招考单位书⾯申请终⽌录⽤。
  被录⽤的⼈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
  (⼆)新录⽤的公务员试⽤期为⼀年。对新录⽤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
  录⽤到乡镇机关职位的公务员,在乡镇的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周年(含试⽤期);报考降低报考门槛等优惠政策职位,录⽤后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8周年(含试⽤期)。
  七、本公告由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特别提⽰:
  1.根据疫情防控⼯作需要,参加考试考⽣交通出⾏、健康状况等有关事项,于7⽉上旬在泸州⼈事考试另⾏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本次招考有关职位调整、成绩、资格复审、⾯试、体检、录⽤前公⽰等事项均在泸州⼈事考试发布。因不及时查看泸州⼈事考试上的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概由考⽣本⼈负责。
  3.根据《公务员录⽤考试违纪违规⾏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考试纪律的报考⼈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效、取消录⽤、记⼊公务员考试录⽤诚信档案库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请考⽣上报名时留下有效的,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和⾯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法与考⽣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负责。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站、上卡等,均与本次考试⽆关。敬请⼴⼤报考⼈员提⾼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由于报考⼈数众多,请考⽣尽量提早报名,可避免络堵塞,或在审核未通过后,便于改报其它职位或重新报名。
  7.请考⽣认真对照职位要求选择完全适宜的职位进⾏报名。对涉及到《泸州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公务员(参公⼈员)职位情况表》中专业等招考条件⽅⾯的问题,可参考《2020年上半年泸州市考试录⽤公务员专业参考⽬录》,或按下列招考单位电话进⾏咨询。
  有关招考职位条件的情况及络报名审核情况详见202.61.89.231/content-27-70A3919C1CAE2039
  对招考政策不清楚的,请咨询: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公务员局*************
  上报名技术咨询:************。
  密码回请在⼯作时间咨询四川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考试”专栏中“”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