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申请流程
一、注册及报名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个人账号为身份证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空白《个人承诺书》(可前往“中国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栏下载)。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首先进入“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实名认证,然后点击“业务平台”,再点击“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请依次选择贵州省、遵义市,认定机构选择遵义市教育局,确认点选择仁怀市教育局;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请依次选择贵州省、仁怀市,认定机构选择仁怀市教育局,确认点选择仁怀市教育局。点击“认定申请报名”开始报名。
2.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报名时选择“国家统一考试”。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并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5)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请正确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等信息。
教师资格证首次注册流程7.“户籍所在地详细地址”填写身份证(或户口簿)上的详细地址,可去掉“**省”,从县级行政区域起详细填写即可。示例:**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路(号)。
8.工作单位:请填写“工作单位牌”上的字即可。无工作单位的,填写“无”。
9.通讯地址:**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路(号)。从县级行政区域起详细填写即可。
10.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6个月内)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照片1张(白底,正装,JPG或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与交到确认点的照片相同)。
11.上传个人承诺书。先下载《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填写“年、月、日”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扫描上传。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页面灰暗等情形,应重新上传。
12.填写个人简历。报名网页提示的“至少两条”是基
本要求,申请人必须按以下要求填写:从本人就读初中时填起,到本次申请教师资格时止(填写本人在此期间学习、工作经历,无工作的要填写“待业”),中间不能间断。如果个人简历累计超过八条的,可以去掉前段时期的简历留下八条即可。
二、现场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现场确认点(即仁怀市教育局)进行审核。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和学位证书原件。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证书原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医院:仁怀市中医院。时间安排:申请人现场确认后持认定机构发放的体检表及身份证,即可体检。体检表由医院统一汇总,转交认定机构。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并将函件交给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两地警务部门核实后,将函件返回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香港或澳门警务部门。
6.近期(6个月内)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照片1张(白底,正装,统一格式为28mm×36mm,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相同),其电子版不能压缩,发送至邮箱(用申请人姓名备注好邮件名称,邮箱)。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