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1.中共(  )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生态文明”的概念。
A.十五
B.十六
C.十七
D.十八
【金标尺答案】C。本题考查党史。
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提出“生态文明”的概念,十八大将“生态”加入五位一体。故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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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农业部有权制定(  )。
A.行政法规
B.地方性法规
C.规章
D.自治条例
【金标尺答案】C。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根据《立法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农业部属于国务院部门,可以制定规章。故本题答案为C。
A项:根据《立法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B项:根据《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农业部不能制定地方性法规。
D项:根据《立法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
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农业部不能制定自治条例。
3.人民解放军战略决战的三大战役中最先开始的是(  )。
A.渡江战役滨州卫生人才网
B.辽沈战役
C.淮海战役
D.平津战役
【金标尺答案】B。本题考查党史。
全面内战期间,决战阶段三大战役中最先开始的是辽沈战役,其次是淮海战役,最后是平津战役。故本题答案为B。
4.12岁的小学生小赵因为家里管得紧平时花销又大,时不时向同学索要一些零花钱。小赵的行为(  )。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抢劫罪
C.构成抢夺罪
D.构成侵占罪
【金标尺答案】A。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刑法》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绝对不负刑事责任年龄,本案中,小赵为12周岁,其索要零花钱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为A。B、C、D项说法错误。
5.表明蒋介石彻底叛变革命的是(  )。
A.中山舰事件
B.“四一二”反革命
C.“整理党务案”
D.“七一五”
【金标尺答案】B。本题考查党史。
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在上海发动蓄谋已久的反革命,此次也表明了蒋介石彻底叛变革命。故本题答案为B。
6.下列选项中,属于担保物权的是(  )。
A.地役权
B.处分权
C.留置权
D.用益物权
【金标尺答案】C。本题考查民法。
担保物权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他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质权)、留置权。故本题答案为C。
A项:地役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
B项:处分权是自物权最核心的权利。
D项:用益物权,指以标的物的使用权和收益为目的的而设立的他物权。
7.首次将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代表大会是(  )。
A.中共七大
B.中共八大
C.中共十一大
D.中共一大
【金标尺答案】A。本题考查党史。
1945年4月~6月,中共七大在延安召开,七大把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写入党章,选举产生了以为首的中央领导集体。故本题答案为A。
8.王某盗窃李某价值3000元的金项链一条,关于犯罪客体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犯罪客体是一种社会关系
B.本案的犯罪客体是金项链
C.所有的犯罪都有犯罪客体
D.王某侵犯了李某的财产权
【金标尺答案】B。本题考查刑法。
本案的犯罪客体是李某私人财物的所有权,而金项链是本案的犯罪对象。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者物。故本题答案为B。河北高考报名入口网址
A项: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因此,犯罪客体是一种社会关系。
江苏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2022C项: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没有一个犯罪是没有犯罪客体的,一个行为不侵犯任何客体,不侵犯任何社会关系,就意味着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也就不能构成犯罪。
D项: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本案中犯罪客体是李某的私人财物所有权,属于财产权。所以,王某侵犯了李某的财产权。
【注意】本题为选非题,请考生注意题干要求。
9.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  )
A.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B.消灭剥削
C.消除两极分化
D.实现共同富裕山西招生考试网2022分数线
【金标尺答案】A。本题考查中特。
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故本题答案为A。
10.张某和女朋友挑戒指,珠宝店误将一枚银戒指当做铂金戒指给了张某,珠宝店这一行为属于(  )。
A.犯罪行为
B.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C.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D.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金标尺答案】C。本题考查民法典。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珠宝店误将一枚银戒指当做铂金戒指给了张某,是一种重大误解行为,是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故本题答案为C。
A项:珠宝店并不存在犯罪的故意,且根据《刑法》规定,珠宝店行为并不属于犯罪行为。
B项:珠宝店的行为是重大误解的行为,是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是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D项: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被撤销之后则是无效的。
11.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的(  )。
A.一般形式
B.发达形式
C.特殊形式
D.普遍形式
【金标尺答案】B。本题考查经济。
奥运会闭幕时间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的发达形式,商品经济是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故本题答案为B。
12.小王被法院宣告死亡后,其妻子再婚,孩子被亲戚收养,财产被其父母、妻子、孩子继承,后小王又重新出现,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根据小王的申请,法院应当撤销其死亡宣告
B.小王与妻子的婚姻关系已经消灭
C.子女收养关系无效
D.小王有权请求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
【金标尺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民法。
《民法典》第五十二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可知,收养关系有效。故本题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