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度辽宁省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辽财会[2017]482 
【发布部门】辽宁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7.09.27 
【实施日期】2017.09.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度辽宁省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辽财会〔2017482号)
  各市财政局:
  会计初级报名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会考〔20175号),2018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称考试)将于512日举行。经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将《2018年度辽宁省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针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暂停、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人数大幅增加的压力,各市要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应对,认真做好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2.加强宣传,做好政策解释。各市要充分利用网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