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12年中国人民银行招聘考试法律类笔试试题汇编         (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
一、简答题
1.合法行政行为的要件
2.简述依法治国的含义
依法治国是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方略上作出的重大抉择。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的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3.保证的从属性
4.行政法的比例原则
答:比例原则有三方面的要求:
一是合目的性。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为满足这一要求,就需要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前,要准确理解和正确确定法律所要达到的目的。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会对其立法目的作出明确规定,但有时法律规定的目的可能比较含混,这些情况下,就需要行政机关根据立法背景、法律的整体精神、条文间的关系、规定含义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二是适当性。行政机关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应当为法律所必需,结果与措施和手段之间存在着正当性。为达到这一目的,就需要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拟采取的措施对达到结果是否有利和必要。
三是损害最小。行政机关在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实现某一目的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损害最小的方式,即行政机关能用轻微的方式实现行政目的,就不能选择使用手段更激烈的方式。
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5.法律价值的冲突及其解决
答:法的价值包括自由、正义、秩序等基本价值和效率、利益等一般价值。法的各种价值之间有时会发生矛盾,从而导致价值之间的冲突。解决法的价值之间的冲突可以采用三个原则:
(一)价值位阶原则: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
(二)个案平衡原则: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
(三)比例原则: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价值须侵及一种法益时,不得逾越此目的的必要的程度。
6.民间借贷与非法发放贷款的区别
7.简述“法治政府”的内涵
8.民间借贷与非法发放贷款的区别
9.消费者的权利
答:消费者的权利,是指在消费活动中,消费者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的总和。具体包括以下9项:
(一)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二)知悉真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三)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
(四)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五)获取赔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六)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七)获得相关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八)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九)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10.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答:我国的法律体系大体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门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
  1.宪法宪法相关法。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主导法律部门
  2.民法商法。民法商法是规范社会民事和商事活动的基础性法律。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商法调整的是自然人、法人之间的商事关系
  3.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4.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因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管理或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5.社会法。社会法是调整有关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6.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所调整的是因犯罪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是调整因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活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1.经营者的义务
答:在消费法律关系中,消费者的权利就是经营者的义务,其具体包括:
(一)履行法定义务及约定义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双方有约定的,应按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法。
(二)接受监督的义务。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三)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四)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五)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六)出具凭证和单据的义务。
(七)保证质量的义务。
(八)履行“三包”或其他责任的义务。
(九)不得单方作出对消费者不利规定的义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十)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二、案例分析题信用社考试考什么内容
1. 某商场误把数码相机价格写成3000(具体价格好像不是这个,反正就是误写了一个价格)实际该价格市价有5000。A看到便宜,一下买了3台,后来商场发现错误,就A补足差价获要求A退货,A不答应,说自己有一台已经卖给了同事B,要商场自己B,商场到B,B也不答应补价获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