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语言学三个基本假设的语言习得研究证据
 添加时间:2010-09-09 原文发表:2010-09-09 人气:11
摘 要:本文介绍语言习得领域中的最新研究成果对认知语言学理论的三个基本假设的验证情况。研究表明,认知语言学的三个基本假设得到了广泛的实验证据的支持。这些新的研究途径和方法所得出的研究发现对揭示语言习得的复杂过程提供了不同的解释和考察视角,为语言教学提供建设性的理论指导和启发,说明语言习得的研究成果对推动认知语言学理论发展的贡献。
关键词:认知语言学;三个基本假设;语言习得;证据
 
1.引言
语言学理论研究一般围绕三个基本问题展开: 1)语言知识是什么? 2)语言是怎样习得的? 3)语言是怎样使用的?即语言能力是什么,怎样获得语言能力,以及怎样运用语言能力(Taylor 2002: 4)。本文以占主流的生成语言学对以上三个问题的回答为考察背景,介绍日趋主流的认知语言学对这些问题所得到的完全不同的研究结论。
2.认知语言学的三个基本假设
为了回答以上三个基本问题,认知语言学提出了与生成语言学完全不同的三个基本假设(Croft& Cruse2004:1-3):语言不是一个自主的认知器官;语法是概念化过程;语言知识产生于语言运用。
这三个基本假设可以说颠覆了居于统治地位的生成语言学与条件真值语义学的基本观点。假设1认为,语言知识的表征与其他概念结构的表征没有什么差别,语言知识运用的认知能力在本质上与其他知识运用的认知能力没有两样。假设2的基本观点是,概念结构不能简单地还原为真值条件与客观世界的对应。人类认知能力的主要特征是将经验概念化后表达出来(包括语言知识的概念化)。概念结构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识解的作用认知学习理论,如范畴结构、知识的组织结构、多义性、隐喻、词汇语义关系等。假设3认为,语义、句法、形态、音系的范畴与结构是在具体的语言用法中逐渐形成的。句法行为和语义解释的任何细微变化都应该做深入细致的分析与考察,句法表征模型必须既能解释常规事实,也能解释特殊的事实。由此而建立的理论模型更加符合语言实际,解释范围扩大了,解释力增强了。
3.语言习得研究证据对三个假设的支持
MorePolinsky(2003:3-22)指出,认知语言学的解释途径要成为一种令人信服的外在解释途径,还必须有相关的实验研究以认知语言学的基本理论为理论工具证明其解释力,否则也只能是一种内在解释。语言习得领域的研究成果一方面说明了认知语言学的基本原则的解释力效度,另一方面说明理论假设的心理现实性和生理现实性。
3.1语言不是一个独立的认知器官,而是通用认知能力的一部分
认知语言学的核心假说是,语言能力是人的认知能力的一部分,是一个结构有序的由有意义的语言构式组成的清单库( inventory),与社会、文化、心理、交际、功能相互作用。语言习得需要其他许多机制的共同作用该假说虽然也赞成语言能力具有天赋的成分(指生物学意义上的天赋性),但与生成语言学的自主的、天赋的、特殊的语言模块假设决然对立。
3.1.1语言学习与其他知识的学习方式没有多少差别
许多研究表明,儿童学习语言与学习其他知识表现出了同样的认知方式与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