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及其改革启示
作者:宋钰劫
来源:《教育界》2010年第04
        1887年香港西医书院的成立,被认为是香港高等教育的开始。在百余年的发展历史中,香港高等教育已经基本形成与其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体系。目前香港共有15所高校,包括10所公立院校,5所私立院校。其中,公立学校招生规模和人数比例都远大于私立大专院校。香港高校按其不同层次和类别,在行政管治上分属三个不同机构,即大学及理工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育署和职业训练局,并于1982年成立了教育统筹委员会统筹三个机构的工作。
       
        一、香港高校招生考试制度
       
        香港地区自1913年主办香港大学入学资格考试以来,至今已有近百年的高考史。在1977年考试局成立以前,香港高校招生制度处于起步与摸索时期,并未形成整个地区的统一
标准。直至香港考试局于1978年、1979年、1980年分别接办香港中学会考、香港中文大学入学资格考试及香港大学高级程度考试三大公开考试后,香港高校招考制度才进入相对稳定与成熟阶段。
        香港高校招考实行证书制,即凭规定的高中毕业证书升入大学,凡是通过并持有规定的中学毕业证书者都可取得升入高校的资格。虽然是以会考成绩为主,不另外举行入学考试,但与一般实行的证书制不同的是,会考合格的学生不等于能保证升入大学。会考形式分为普通中学会考和高级程度会考。修完5年中学课程,即中五的学生可参加普通中学会考,会考课程为必考科目和自由选考科目。每一位考生最多可报考9个科目,成绩分为ABCDEF几个级别,其中A级最好,F级以下不评级。香港中学会考是香港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一次公开考试,每年有高考招考网12万一18万考生参加会考,竞争3万多个中六学位。成绩合格者可以进入大学预科学习,大学预科分为一年和两年,在香港分别称作中六中七,修完预科课程后即可参加香港高级程度会考。成绩合格者便可报名参加香港大学联合统一招生,方可进入某一高校攻读相应的学位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