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级工程师评分标准细则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山东省高级工程师标准条件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同等次的其他科技奖励1项以上;
(2)承担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列入市有关部门(或同等次)以上重点项目、课题不少于2项,并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较高水平;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件以上,并取得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4)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写省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1项以上;
(5)作为主要完成人,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专业领域论文2篇以上;
(6)作为主要完成人,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或教材1部以上。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 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
(三)热爱本职工作,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
(四)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第五条学历资历条件
(一)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
(二)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
(三)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第六条能力业绩条件
(一)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应具备以下条件:1.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
(1)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2.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二:(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同等次的其他科技奖励1项以上;(2)承担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列入市有关部门(或同等次)以上重点项目、课题不少于2项,并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较高水平;山东省职称评审系统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件以上,并取得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4)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写省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
规范1项以上;(5)作为主要完成人,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专业领域论文2 篇以上;(6)作为主要完成人,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或教材1部以上。(二)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应具备以下条件:1.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
(1)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4)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千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够有效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2.在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同等次的其他科技奖励;
(2)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列入省有关部门(或同等次)以上重点项目、课题不少于1项,并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3)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2件以上;
(4)作为第一完成人,编写省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编写省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2项以上
(5)作为第一完成人,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1篇以上;
(6)作为第一完成人,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或教材1部以上。
第三章破格申报条件
第七条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允许破格申报工程技术高级职称。(一)符合本标准条件第四条所列基本条件,且满足相应能力业绩条件。(二)一般须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以上。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其中至少有2年度考核为优秀。
第八条 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其中获得市政府或省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或获得 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联合推荐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破格申报。
(一)承担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列入省有关部门(或同等次)以上重点项目、课题,并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二)作为完成人,获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同等次的其他科技奖励,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市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或三等奖2 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2件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其中至少1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获得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作为第一完成人,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1篇以上,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译著1部以上;或主持编写省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1项以上。
第九条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一)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列入国家有关部门(或同等级)以上重点项目、课题,并已投入生
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二)作为完成人,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科学技术二等奖(或三等奖2项)以上及同等次奖励,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 PCT 专利1件以上,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获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