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
评价标准条件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1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交通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客观评价交通运输领域工程技术人才的水平和业务能力,促进交通事业发展,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交通工程领域的科研、规划、勘察、设计、造价、施工、建设管理、监理、监督、试验、检测、养护、环保、安全、救助、维修等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第三条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名称:
(一)正高级职称:正高级工程师。
(二)副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
(三)中级职称:工程师。
(四)助理级职称:助理工程师。
(五)员级职称:技术员。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四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第五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第六条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七条年度考核近五年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取得现职称年限要求在五年以下的,每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
第八条按照要求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第九条交通工程领域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执行。取得职业资格年限可视为取得相应职称年限。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十条学历和资历条件
申报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应符合下列相应条件。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交通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一年参加相应职称评审。
(一)申报技术员职称的,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二)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三)申报工程师职称的,具备博士学位,从事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
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四)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五)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第十一条能力业绩条件
(一)技术员
1. 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 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二)助理工程师
1.具有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2.能够胜任所在岗位工作,工作态度端正,积极参与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
(三)工程师
1. 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知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具有独立解决本专业一般问题的能力,经验较为丰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发展趋势,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2.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以来,业绩、成果要求至少符合下列一项条件:
(1)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完成相应科技项目研究,或参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的推广应用研究,已通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验收、评价,经济效益显著。
(2)作为项目成员,参与编制(修订)国家级、省级、地方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技术细则、工法、定额、重要文件等,均已颁布实施。
(3)作为项目成员,完成交通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造价、施工、监理、论证、评估、试验、检测、技术咨询、维修养护、工艺布局、技术改造、设备应用、生产调度、组织设
计、应急预案等相关工作,达到标准要求且通过评审、验收,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形成相关专业性、体系性文件或工作报告。
(4)作为项目成员,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及相当奖励项目,或获得优秀QC小组,或获得县(区、市)级以上表彰。
(5)获得本专业国家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项。
山东省职称评审系统(6)在国内外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交通工程类专业技术论文1篇以上,或公开出版交通工程类专业著作、教材(独立撰写不少于1.5万字)。
(四)高级工程师
1. 能够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知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并能较好地应用于工作实践;具有独立解决本专业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经验丰富、业绩显著,取得较高价值的技术成果;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发展趋势,具有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2. 取得工程师职称以来,业绩、成果要求至少符合下列两项条件:
(1)作为项目主要成员,参与完成省级以上科技项目研究,或主持市级以上科技项目研究,或主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的推广应用研究,均已通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验收、评价,经济效益显著。
(2)作为项目主要成员,编制(修订)国家级、省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