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视同缴费年限,如何认定?
2021-11-24 15:48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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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发布
⼀、视同缴费年限的定义
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两者在退休计算养⽼⾦及每年的养⽼⾦增长⽅⾯有着重要的作⽤。
视同缴费年限的法律⽂件
1995年,《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养⽼保险制度改⾰的通知》(国发〔1995〕6号)。
1997年7⽉16⽇的《国务院关于建⽴统⼀的企业职⼯基本养⽼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
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劳办发〔1997〕116号)。
视同缴费年限的定义
国有、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固定职⼯在实⾏企业和职⼯个⼈共同缴纳基本养⽼保险制度之前,按照相关规定计算为连续⼯龄的时间,都是“视同缴费年限”。
⼆、哪些⼈可能有视同缴费年限
不是所有的⼈都有视同缴费年限,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员⼀般包括以下⼏类:
第⼀类:固定职⼯或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员
固定职⼯或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员在养⽼保险政策实施前参加⼯作的年限可以视同缴费年限。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员不⽤多说,都能够明⽩。
固定职⼯指的是实⾏劳动合同制实施之前,列⼊企事业等单位定员编制内,长期任⽤,没有规定使⽤期限的在册职⼯。
注意1:企事业单位指的是国企、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不包括民营私企单位。
注意2:临时⼯转固定⼯,《⼈⼒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届全国⼈⼤四次会议第7672号建议的答复》临时⼯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