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忧考从教育部阳光⾼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招⽣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学院概况
  1.国标代码:12885
  2.学院名称: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3.主管单位:河北省⽂化和旅游厅
  4.办学层次:⾼职专科
  5.办学类型:公办全⽇制普通⾼等学校
  6.系别设置:学院开设⾳乐系、舞蹈系、美术系、艺术教育系、戏剧系、影视系、⽂化管理系七个专业系。
  7.学院简介:学院前⾝是1955年设⽴的河北省艺术学校,坐落于河北省⽯家庄市青园街,是河北省⼀所国办全⽇制综合性⾼等艺术院校,河北省⾮物质⽂化遗产传播基地,全国⾮遗传承⼈研培院校,河
北省艺术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河北省(2019-2021)创新⾏动计划优质校建设单位,在校⽣5000余⼈。学院师资⼒量雄厚,拥有“万⼈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才1⼈,多⼈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选河北省“三三三⼈才培养⼯程”、获评燕赵⽂化英才、省级教学。曾培养出以京剧表演艺术家李胜素为代表的24位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培养了于⽂华、梁召今、于丽娜等优秀歌唱家,培养了以王少军、张国君为代表的⼀批美术家,以杨勇、张⽴军、李北达为代表的舞蹈教育家,以赵燕国彰、杨志刚为代表的影星视星等,被誉为“河北艺术⼈才的摇篮”。
  学院全⾯推动专业建设与各项事业⾼质量发展,建有河北省⾸个中央财政⽀持的舞蹈实训基地,⾳乐表演(声乐⽅向)为河北省省级⽰范专业,河北民间舞、声乐表演、绘景技术、教师舞蹈技能、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等课程为河北省省级精品课程。影视⼴告专业、美术(舞台美术⽅向)专业2个“中央财政⽀持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建设项⽬”通过专家组验收。有5个专业和课程被列⼊全国⽂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委和省教育厅“创新发展⾏动计划”项⽬。近年来,师⽣获得省级以上各类专业⽐赛奖项累计460多项,其中包括全国舞蹈“桃李杯”⾦奖、中宣部“五个⼀⼯程奖”、“CCTV全国青年歌⼿电视⼤奖赛⾦奖”、“⽂华艺术院校奖”⾸届戏曲邀请赛⼗佳⾦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赛声乐⼀等奖”等专业⼤奖。学院积极参与省内外重⼤⽂艺演出,师⽣频频⾛上央视舞台,与舞蹈家黄⾖⾖联合创编了⼤型中国舞剧《红⼭⼥神》,独⽴创排舞剧《罗汉之门》、河北梆⼦舞台剧《孟姜⼥》、《牺牲》、《窦娥冤》及⼩提琴协奏曲《出太⾏》等,显⽰了学院较强的办学实⼒。
  ⼆、招⽣专业及计划
  8.招⽣专业:2021年学院31个专业及⽅向进⾏招⽣,包括:空中乘务、⾼速铁路客运服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学前教育、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播影视节⽬制作、影视编导、⾳乐表演(声乐⽅向、中国乐器演奏⽅向、键盘⽅向、管弦打击乐器演奏⽅向)、现代流⾏⾳乐、钢琴调律、⾳乐制作、舞蹈表演、舞蹈表演(编导)、国际标准舞、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动漫设计、⼴告艺术设计、⼴告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戏剧影视表演、时尚表演与传播、戏曲表演、⽂物修复与保护等。
  9.招⽣计划:2021年学院⾼职招⽣计划1200⼈,拟在河北、⼭西、河南等省份投放招⽣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计划以相应省份审批后公布为准。
  10.专业学制:全⽇制三年,学历层次为⾼职专科。
  11.⾼职单招:2021年学院在河北省⾼职单招投放计划760⼈。经省教育厅核准的学院⾼职单招专业列⼊国家统招计划,各专业依据学院公布的单招简章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统⼀录取。单招与统招只在招⽣考试和录取⽅⾯有所区别,学⽣在校学习、毕业、就业等⽅⾯没有区别。
  12.证书发放:学⽣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三、录取规则
  13.对于实⾏新⾼考改⾰的省份,⼀般不作选考科⽬要求。
  14.艺术类专业
  (1)考⽣的⽂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艺术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源所在省(⾃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相关招⽣要求。
  (2)对于⾳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影视传媒类等统考(联考)招⽣专业,认可考⽣所在省相应类别的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执⾏考⽣所在省投档规则(在河北省执⾏河北省平⾏志愿投档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依据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考⽂化成绩排序;⾼考⽂化成绩也相同,按⾼考语⽂、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3)对于模特与礼仪专业,在河北省招⽣时认可河北科技⼤学组织的服装设计与表演类校际联考专业成绩,执⾏河北省该类专业平⾏志愿投档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依据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考⽂化成绩排序;⾼考⽂化成绩也相同,按⾼考语⽂、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除河北省外,该专业仅在有该类别统考(联考)的省份招⽣,录取规则同第(2)条。
  (4)对于国际标准舞专业,在河北省招⽣时使⽤我院校考专业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按专业成绩排序进⾏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考⽂化总成绩排序;⾼考⽂化总成绩也相同,按⾼考语⽂、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除河北省外,该专业仅在有该类别统考(联考)的省份招⽣,录取规则同第(2)条。
  15.普通类专业:依据⾼考⽂化总成绩由⾼到低择优录取,同分考⽣依据语⽂、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依次择优录取。
  16.体检要求:思想政治品德和⾝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普通⾼等学校招⽣⼯作规定》。体检要求遵照《普通⾼等学校招⽣体检⼯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部办公厅关于普通⾼等学校招⽣学⽣⼊学⾝体检查取消⼄肝项⽬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
  17.优惠政策:在录取和分配专业时,认可各省规定的考⽣优惠加分等政策。
  四、收费及其他
  18.学费、住宿费:学前教育专业3500元/年,普通类专业5000元/年,美术及艺术设计类、戏曲表演专业6000元/年,⾳乐、舞蹈、表演艺术类、⼴播影视类等专业7000元/年,中外合作专业学费15000元/年,住宿费均为500元/年。如有调整以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河北招生信息网
  19.订单培养:学院2021年部分专业采取订单式校企联合⼈才培养模式,强化技能学习和实习实训,详情可咨询学院招⽣办或相关专业系。
  20.⼊学复查:新⽣报到后,学校要进⾏新⽣⼊学资格和⾝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学资格。
  21.就业:学院积极发挥⾏业办学优势,邀请全国各⼤艺术类企事业单位来校选材,连续⼗⼏年举办河北省艺术类毕业⽣就业洽谈会,形成了河北省艺术类毕业⽣就业⼯作品牌。
  22.资助:学院设⽴多项奖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为经济困难的学⽣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助学岗位、助学⾦等多渠道帮助。
  23.外语语种:学院所有专业外语实施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谨慎报考。
  24.如遇国家和各省(⾃治区、直辖市)政策调整,或与本简章规定不⼀致时,按相关政策和规定执⾏。
  25.本章程解释归学院招⽣办公室。
  五、联系⽅式:
  招⽣电话:*************、86663618
  学院址:
  招办邮箱:****************
  招办QQ:2869308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