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职扩招培养高素质农民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公布日期】2019.09.18
【字 号】辽农办科发〔2019〕440号
【施行日期】2019.09.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
正文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高职扩招培养高素质农民工作的通知
辽农办科发〔2019〕440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职扩招培养高素质农民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24号)和《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19〕94号)要求,培养乡村振兴带头人,启动实施“百万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计划”,现就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培养高素质农民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完成2019年高职扩招培养高素质农民任务,在此基础上经过5年的努力,在我省培养一批接受学历职业教育、具备市场开拓意识、能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
高素质农民,形成一支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带得动的“永久牌”乡村振兴带头人队伍。基本形成遵循乡村振兴带头人成才规律和学习特点的涉农职业教育选才、育才、用才政策机制,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撑。
  二、培养对象、目标及方式
  (一)培养对象
  重点培养现职农村“两委”班子成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村社会服务组织带头人、农业技术人员、乡村致富带头人、返乡农民工等。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良好职业道德、较高科学文化素养和自我发展能力,掌握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先进知识、先进技术,能从事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爱农村、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
  (三)培养方式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原则,采取全日制学习形式,施行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
  1.量身定制培养方案。各培养院校针对高素质农民(村干部)学习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方案,合理设置课程体系,确保总学时数不低于2600学时,集中学习每学年不低于360学时,实践实习每学年不低于400学时,理论和实践教学比例不低于1:1。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相应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2.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针对高素质农民和乡村干部的实际现状,遵循农民特点和成人教育规律,采取“农学结合、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农闲季节以专业理论教学为主,农忙季节以生产实践教学为主,按季节循环组织教学,使教学环节与农业生产环节紧密结合。
  3.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模式。创新教学组织形式,坚持送教上门,教学重心下移,采取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农忙季节与教学环节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分阶段完成学业。
  4.改革考核评价方式。综合运用考试、素质评价、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对农民学习成果进
行考核。对学习培训经历、职业技术技能、从业经历等,按地方或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认定为学历教育相关课程学分。
  三、主要任务
  (一)做好报名宣传动员工作
  各地农业农村门要加大政策宣讲力度,通过网络宣传,跟踪服务、农校对接等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积极报名。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当前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衔接,有条件的地区可统一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申请入学。全省高职扩招第二次补报名时间为10月9日-10月25日。
  (二)做好新型职业农民考生身份界定工作
  全省高职扩招第二次补报名结束后,各市需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考生的身份界定工作,新型职业农民考生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现职农村“两委”班子成员、具有培训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农民职称的农民和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学员在内的中职毕业生。第二次补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可于11月11日至12日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进行
查询。
  (三)做好考试招生工作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落实辽宁省教育厅等6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做好补报名工作,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积极配合教育部门确定高素质农民招生规模并单列计划,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积极报考,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通过相关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择优录取。
  (四)引导毕业生发挥作用
  各地要加大资金、技术扶持力度,通过结对帮扶、交流考察、平台搭建、技术指导、项目支持等方式,为毕业生返乡创业服务创造有利条件。鼓励领办兴办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乡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的骨干带头辐射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辽宁考试招生之窗录取查询
  2019年高职扩招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等,大力宣传高职扩招和农业农村人才优惠使用培养政策,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落实好扩招相关政策
  各地要落实支持农民学员按照现行规定享受奖助学金以及相关资助政策。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激励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对入学后的农民学生,在土地流转、产业政策、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