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指南试行
为进一步指导医疗机构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使单位能够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依据《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及《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国卫办[2020]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指南。
一、消防安全职责清单化
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公立医疗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其他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医疗机构应确定一名专门从事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医疗机构应在醒目位置公开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防范措施。各部门科室要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科室)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设立消防安全员。全体职工履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做好本部门(科室)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宁夏安全教育平台登录入口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8.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要求,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微型消防站;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医疗机构应当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化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1.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医疗机构党政领导班子每年专题研究消防安全工作不少于1次,每月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总结部署消防工作,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2.消防组织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活动要求等内容。
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教育、培训对象、教育培训内容和目标、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4.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检查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隐患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看护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5.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应包括责任范围和职责、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岗位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6.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和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7.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8.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化学危险品物品登记、保管使用管理要求和应急处置等要点。
9.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电工资格、动火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