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研究结项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2.02.13
【字 号】冀人社字[2012]31号
【施行日期】2012.02.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研究结项工作的通知
(冀人社字〔2012〕31号)
河北人力资源网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省属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中央驻冀及省属企事业单位:
  2011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研究工作已接近结项评审阶段,请各单位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一、结项范围
  1、2011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研究立项课题。
  2、经批准延期结项的2010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立项课题。
  二、申请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
  2、最终成果由课题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三、提交材料要求
  申请结项者需认真填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研究结项审批书》1式3份,以A4纸打印。同时,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结项形式为著作的,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
  2、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需提交研究报告打印件。
  3、课题成果正式出版或基本观点在公开刊物发表的佐证材料,随同报送;研究成果为著作、研究报告的,随同报送电子文本。
  四、材料报送时间
  请于2012年3月15日前申报。申请延期结项的,请填写《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研究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于结项前1个月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联 系 人:齐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