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公布日期】2020.06.15
【字 号】鲁应急办发〔2020〕12号
【施行日期】2020.06.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
正文
 
关于印发《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处室、单位:
  现将《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6月15日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厅机关公务员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更好地激励公务员担当作为,立足岗位干事创业,促进应急管理事业发展和公务员成长进步,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山东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落实内部管党治党责任,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
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树立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引导干部对标对表、狠抓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建设一支“忠诚担当、雷厉风行、实在实干、竭诚为民”的高素质应急管理干部队伍,为推进应急管理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二、考核对象、内容及标准
  (一)考核对象。平时考核的对象为厅机关在职处级及以下公务员(含二级巡视员)。
  (二)考核内容。平时考核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党管干部、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以其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德、能、勤、绩、廉的日常表现。“德”主要是指政治品质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等道德品行方面表现以及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公民个人层面价值准则情况;“能”主要是指履行职责的政治能力、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等情况;“勤”主要是指精神状态、工作作风、遵守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情况;“绩”主要是指履职尽责、完成日常工作、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等情况和成效;“廉”主要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
应对重大事件的表现情况,及时对其工作业绩、工作效率、处理复杂问题、担当作为等方面做出评价。
  (三)考核标准。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次。
  1.确定为“好”等次须具备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2.确定为“较好”等次须具备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清正廉洁。
  3.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一般”等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或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
  4.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较差”等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三、考核方法和步骤
  平时考核采取月小结、季考评的方法。即:处室单位全体被考核人对每月的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处室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的月小结报分管厅领导审核,其他公务员的月小结交由处室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核;分管厅领导对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进行季度考评,处室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处室单位公务员进行季度考评。
  1.定职责任务。6月中旬(以后每年1月底前),各处室单位根据厅“三定”规定、年度重点工作、厅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以及本处室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结合人员配备情况,明确本处室、单位考核对象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根据岗位实际设置考核指标,注重制定量化指标,作为平时考核的基本依据。测评指标按照100分计,德、能、勤、绩、廉5项的指标分权重分别占总分的15%、15%、15%、40%、15%。考核指标设置经分管厅领导审定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
  二级巡视员的职责和考核指标由厅办公室负责。
  各处室单位人员变动、岗位调整或者承担其他临时、专项任务的,应及时对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作相应调整。
  2.月小结。每月末,全体被考核人对当月个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目标)和重点工作、出勤等情况进行小结,对未完成的工作说明理由。月小结完成后,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的报分管厅领导审定,其他公务员由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定。
  3.季考核。每季度末,分管厅领导根据处室主要负责人月小结情况和现实工作表现,提出评鉴意见,并确定其季度考核等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依据被考核人的月小结情况和现实工作表现,对本处室单位考核对象提出评鉴意见,并确定其季度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好、较好、一般三个等次分别对应最低分值为95、85、65,65分以下为较差等次。
  “好”等次评定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40%。每季度结束后7日内,各处室单位将考核结果等次建议和季度考核情况送人事处汇总登记、存档备案,并对评为“好”等次人选征求驻厅纪检组和厅机关纪委意见后,报厅主要领导审定。
  4.结果反馈。人事处将季度考核结果反馈各处室单位,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采取适当方式向考核对象反馈结果,并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并听取个人意见。
  季度考核为“好”等次的公务员,每半年以适当方式在厅机关进行公开。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
  1.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公务员,以适当方式及时予以表扬。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奖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公务员,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或厅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对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公务员,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或厅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由相关部门按程序进行诫勉。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法规处理。
  2.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山东省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
  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平时考核结果记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进行公示时,一并公示其当年平时考核结果等次。
  五、相关事宜
  1.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平时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不按时或不按规定填写平时考核材料的人员,或者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由分管厅领导、处室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限期改正;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按规定进行平时考核的处室单位,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先进集体。
  2.单位派出参加学习培训、锻炼、抽调参加专项工作的公务员,由所在部门单位跟踪了解学习培训、锻炼、抽调期间表现情况,进行平时考核。
  3.公务员援派或者挂职期间,由接收单位进行平时考核。援派抽调、挂职锻炼和外借公
务员,由工作所在单位按管理权限进行考核。
  4.经批准享受国家规定假期按正常出勤对待。在季考评周期内因病、因事请假累计超过考核天数一半的,或者病、事假累积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5.公务员对本人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人事处反映。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平时考核是加强公务员管理的一项重要改革工作,在厅党委领导下进行,厅机关各处室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成立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厅长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人事处,人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厅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厅人事处组织协调、各处室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