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省城镇化进程监测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2.04
【字 号】黔府办函[2013]14号
【施行日期】2013.02.04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村镇建设
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省城镇化进程监测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府办函〔2013〕1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省城镇化发展进程监测工作的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州省城镇化进程监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慕德贵(副省长)
  副组长:张学军(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 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陶谋立(省统计局局长)
  成员:张美钧(省发展改革委总规划师)
  邹联克(省教育厅副厅长级督学)
  秦水介(省科技厅副厅长)
  李保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邹碧声(省公安厅副厅长)
  杨春兴(省民政厅副厅长)
  赵翰飞(省财政厅副厅长)
  孙保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周从启(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陈 程(省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
  陈维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张力(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王 扬(省水利厅副厅长)
  陈泽明(省商务厅副厅长)
  XXX(省卫生厅副厅长)
  龚仲明(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丁 琨(省工商局副局长)
  杨大昆(省统计局总统计师)
  张翼飞(省政府金融办主任助理)
  高卫东(贵阳市副市长
  田 刚(遵义市副市长)
  周宏文(六盘水市副市长)
  陈好理(安顺市副市长)
  高 青(毕节市副市长)
  杨德华(铜仁市副市长)
  姜学东(黔东南州副州长)
  蒋映生(黔南州副州长)
  曾孔祥(黔西南州副州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张鹏兼任办公室主任,陈维明、杨大昆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派相关处(室)负责人作为办公室成员。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开展全省城镇化进程监测工作,审定贵州省城镇化进程监测年度报告;对各市(州)城镇化进程监测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协调解决城镇化进程监测过程中的相关重大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召集会议讨论研究有关事项;完成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组织相关部门对全省城镇化进程进行调查研究和监测,编报工作动态信息,编制贵州省城镇化进程监测年度报告,报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布;协调解决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城镇化进程监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需要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起草会议纪要,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完成省委、省人民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