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安全生产工作巡查方案(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3.08
【字 号】州府办发〔2016〕9号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施行日期】2016.03.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安全生产工作巡查方案(试行)》的通知
 
州府办发〔2016〕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
  《黔西南州安全生产工作巡查方案(试行)》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贯彻落实。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8日
 
黔西南州安全生产工作巡查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州政府领导要求,从2016年起派出巡查组,按照“抓预防、重治本,真落实、见实效”的原则,对全州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巡查。为确保巡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组织机构
  成立黔西南州安全生产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 舟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陈远华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 颖 州安监局党组书记
  任爱佳 州安监局局长、州安委办主任
  成 员:王勤彬  兴义军分区副团级参谋
  罗建和 州武警支队副支队长
  龙金华 州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刘海峰 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委离退局局长
  陆才美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福兴 州编委办副主任
  熊和金 州发改委常务副主任
  陈运忠 州人民政府副处长级督学
  罗立军 州科技局副局长
  林荣俊 州工信委常务副主任
  贺春秀 州公安局副局长
  冉茂堂 州司法局副调研员
  朱继民 州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黄 莉 州人社局副局长
  温安贵 州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齐红奕 州环保局副局长
  陈林涛 州住建局常务副局长
  李 江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徐发俊 州农委副主任
  陈金星 州水务局副处级干部
  谢剑辉 州商粮局贸促会会长
  黄思勇 州文体广电局副局长
  付汝奎 州卫计委常务副主任
  杨洪彬 州食药监局副局长
  王建波 州林业局副局长
  华 雄 州安监局副局长
  冉 兵 州旅发委副主任
  覃黔平 州畜牧水产局副局长
  李 鑫 州能源局副局长
  郑开礼 州工商局副局长
  王美强 州质监局副局长
  李安辉 州政府应急办主任
  陈 星 州交警支队副队长
  吴永福 州海事局局长
  王江涛 州道路运输局局长
  吕亚平 州总工会经审委主任
  尹仕聪 贵州煤监局盘江分局副局长
  张国庆 兴义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孙旭东 州气象局副局长
  刘锦华 州烟草专卖局副经理
  温 勇 兴义万峰林机场副总经理
  文 屹 兴义供电局副局长
  姚友斌 州安委办专职副主任
  孙 煜 中石油黔西南分公司副经理
  吴永红 中石化黔西南分公司副经理
  张隆基 州人保财险公司副总经理
  陈居委 州人保寿险公司副总经理
  州安全生产巡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安委办,任爱佳兼任办公室主任,姚友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由州安委会组织,日常组织协调由州安委办负责。安全生产巡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2个巡查组,组长、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抽调,州安监局相关科室负责做好联络服务工作。
  二、巡查的主要对象和范围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州内各类企业出资人、管理者;
  (四)需要巡查的其他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巡查的主要内容
  (一)各级政府、州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部署的情况;
  (二)各级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和企业贯彻落实“五级五覆盖”、“三个必须”等情况和主要领导、领导班子对安全生产履职尽责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