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晴隆县黄金矿山生态恢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10.20
【字 号】州府办发[2008]136号
【施行日期】2008.10.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晴隆县黄金矿山生态恢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州府办发〔2008〕136号)
晴隆县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晴隆县黄金矿山生态恢复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晴隆县人民政府抓紧搞好组织实施,州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指导。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月二十日
晴隆县黄金矿山生态恢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晴隆县黄金矿山生态恢复工作,经州人民政府研究,特制定晴隆县黄金矿山生态恢复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社会经济状况及自然环境情况。拟治理的晴隆县黄金矿山位于晴隆县南部,总占地
面积8085.8亩,分布在碧痕镇碧痕村,大厂镇大厂村、高岭村,紫马乡紫马村、坪益村,安谷乡四合村、安谷村、沙汆村等8个村的19个区块。项目区主要以农业、牧业生产为主。2007年,农、林、牧、渔总产值12424.00万元,总人口76220人。项目区交通情况较好,有公路路网连接晴隆至兴仁三级公路,项目区内也零星修建了一些采矿临时道路,通讯网络覆盖全部项目区。
  项目区属山高、坡陡、谷深的高原峡谷区,地形起伏较大。年均气温13.8-14.7℃,年降雨量为1500毫米左右。项目区植被类型为亚热带“南北盘江、红水河山地季雨林常绿阔叶林小区”,项目区土壤主要是地带性黄壤,原土壤微呈酸性。由于近年来该地区黄金无序非法开采,且开采方法多半采取的是地表剥离露采,乱采滥挖,地表植被生态受到严重破坏,土壤的ph值发生变化,根据“贵州省环境科学院分析测试中心”观测结果(2005-05-25、2005-05-19),土壤ph值在5.52-8.58之间,其中大部分在7.00以上,呈碱性。此外土壤中还含有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且部分超标,因此土壤不适宜栽种经济林木和饲料草,需要选择防护效益好、抗性强的环境保护型树(草)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黄金矿山采矿方法为地表剥离露采,生产集中度低,使
地表生态环境受到毁灭性破坏,已近损毁殆尽,一些地方形成极重度石漠化。二是黄金矿山土壤PH值已由微酸性变成中性或微碱性,而且土壤是深翻土,土壤中有机质的含量低或者几乎没有,土壤肥力严重不足。三是金矿选冶采用堆浸炭浆吸附工艺,为同步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及重金属含量较高的尾矿废渣数量较大、分布较广。四是部分矿山石砾含量高、土壤瘠薄、肥力严重不足。
  (三)已经开展的治理工作。自今年开展矿山整治以来,晴隆县共投入资金134万元(县林业部门投入编制林业植被恢复规划经费10万元,植被恢复经费124万元)用于植被恢复,共点播车桑子6吨,撒播草种23吨,种植杨树4万株,杉木16.5万株,治理面积6200亩。但由于时间紧并自然环境恶劣,成效有限,还需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本次治理的范围涉及碧痕镇碧痕村、大厂镇大厂村、高岭村、紫马乡紫马村、坪益村、安谷乡四合村、安谷村和沙汆村,共四个乡镇8个行政村,治理总面积为8085.8亩,区划小班70个,其中大厂镇1406亩、碧痕镇1236.6亩、紫马乡1736.3亩、安谷乡3706.9亩。根据项目区当前的自然条件,将项目区分为植被恢复区和复垦恢复区。对地势较为平缓、土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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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较好的区块实行复垦,其余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共实施植被恢复8085.8亩,实施复垦面积871.7亩,植被恢复中,营造防护林5589.8亩,种草恢复植被1624.3亩。
  (一)植被恢复
  1.营造防护林
  造林总面积5589.8亩,其中:大厂镇1381亩,紫马乡899.3亩,安谷乡2072.9亩,碧痕镇1236.6亩,共区划小班44个。营造滇柏、柳杉,替代树种为华木、大叶女贞、奕树等。购种苗共155.11万株,购复合肥310.23吨,尿素111.7吨,建管护牌15块,总需用工量27949个工日,其中整地施底肥11179.6个,栽植5589.8个,抚育管理1179.6个。
  2.种草恢复植被
  草地植被恢复区,涉及紫马、安谷2个乡镇,共计7个小班,面积1624.3亩。其中,紫马乡750亩、安谷乡874.3亩。播种采取高羊茅和多年生黑麦草3:1的比例进行混播。秋季种草每亩3公斤,共种草1000亩,春季补播每亩1公斤,共补播1624.3亩。采购高羊茅草种3468公斤,黑麦草草种1156公斤,购磷肥150吨,复合肥60吨,尿素45吨。种草恢复工程
具体工程量由县畜牧部门进行核定,并尽快写出工程施工作业设计,以切实指导实施。
  (二)复垦恢复
  初步计划项目区实施复垦土地871.7亩,区划小班19个。其中,紫马乡87亩、安谷乡639.3亩、大厂镇145.4亩。
  主要复垦措施有实施土地平整工程、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对路面垮塌或毁损的生产道路进行修复、改良土壤、边坡植被固土、道路土林网配套等。具体建设内容和工程量由县国土资源局进一步核定,尽快写出工程施工作业设计,并组织实施。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根据测算,项目共需建设资金887.9万元,其中:营造防护林412.05万元,种草65.815万元,土地复垦410万元。资金来源为:晴隆县政府向州财政借款200万元,其中:从州级财政借款100万元,从其它资金中借款100万元,待晴隆县与州财政共同向省财政争取到补助资金后归还州财政;州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410万元;余下277.9万元,由晴隆县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一)营造防护林工程。种苗费:营养袋苗1元/株,购苗木155.11万株,共155.11万元;整地、栽植费:88.34万元;肥料费:65.18万元;保水剂费:27.94万元;抚育管护费:55.89万元;管护牌费:4.5万元;工程管理费:5万元;检查验收费:2万元;规划设计费:2万元;施工监理费:4.6万元;不可预见费:6万元。合计总投资412.05万元。
  (二)种草。总投资65.815万元。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