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5.31
【字 号】州府办发〔2016〕24号
【施行日期】2016.05.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州府办发〔2016〕2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
  《黔西南州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
 
黔西南州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黔府办发〔2015〕42号),为进一步加强全州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高效、廉洁”的要求和“互联网+电子政务”“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的理念,整合共享资源,统一制度规则,创新体制机制,以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为支撑,着力打造“线上线下合一、前台后台贯通、纵向横向联动”的公共服务升级版,实现“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过程零差错”,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集中进场,全覆盖服务。以“能进则进、应进必进,进而规范、办而有效”为目标,将政府部门和机构分头、分散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透明办理,实现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全覆盖;整合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药品集中采购、特许经营权招拍挂等交易平台,在统一的电子交易平台上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力争实现公共资源项目交易全入场。
  ——系统整合,全联通服务。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技术,按照全省统一规范、互联互通的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运行机制,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做到上下纵向贯通、内外横向联动,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联网受理、协同办理。
  ——规范运行,全方位服务。推进政务、商务、事务“三务合一”,公共资源交易办理规范化、交易服务信息化、交易风险归零化“三化一体”,电子政务网、政府门户网、网上办事大厅“三网互通”,构建“审批服务一站式、交易流程一标准、公共服务一条龙”的大服务格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更丰富、更全面、更高效、更透明的公共服务。
  ——便民高效,全天候服务。把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搬到网上,做到服务事项网上全天候申报,实现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办事大厅互联互补,为众提供不间断的全天候服务。
  ——公开透明,全过程服务。对行政审批和各类公共资源项目交易涉及的服务事项、办事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与标准文本等全面公示。利用好电子监督系统,推行网上全流程阳光审批和交易,对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项目交易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及时监督和管理,实现所有服务环节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二、健全公开透明的政务服务体系
  (一)规范中心建设。
  1.按照省制定的市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和考核实施细则,强化对州直相关部门、县(市)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考核指导。
  牵头单位:州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
  时限要求:长期坚持。
  2.以州、县(市、试验区)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为基础,建设完善全州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机构、场地建设;全力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快和规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扩大便民服务事项范围,实行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工作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安排。
  牵头单位:州编委办;
  责任单位:州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
  时限要求:2016年11月30日前。
  3.按照建设标准切实抓好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统筹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规范建设。
  牵头单位:州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
  时限要求:2016年11月30日前。
  4.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制定工作,明确州、县(市、试验区)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权限,明确进入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牵头单位:州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州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
  时限要求:2016年9月30日前。
  5.将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纳入同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构建上下贯通的州、县(市、试验区)代办网络,全面推行重点投资项目审批全程无偿代办制。
  牵头单位:州投促局;
  责任单位:州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
  时限要求:2016年6月30日前。
  (二)实行集中审批。
  1.州、县(市、试验区)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单独设立或以加挂牌子的形式设立行政审批服务科(股)室,并将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到行政审批服务科(股)室。
  牵头单位:州编委办;
  责任单位:州级行政审批实施部门、各县(市)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
  时限要求:2016年6月30日前。
  2.州、县(市、试验区)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科(股)室集中进驻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审批、专职审批。
  牵头单位:州政府办;
  责任单位:州级行政审批实施部门、州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
  时限要求:2016年8月30日前。
  3.州、县(市、试验区)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到电子政务平台办理,规范使用行政审批系统,接受电子监察系统监管;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录入网上办事大厅,推行网上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