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01.20
【字 号】黔西南府办发〔2020〕1号
【施行日期】2020.01.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2020年1月11日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将《黔西南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0日
黔西南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贵州省外来投资服务和保障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12号)、《中共黔西南州委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二十八条措施》(州党发〔2019〕4号),进一步深化我州“放管服”改革,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总体目标
  坚持平等保护、公开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痛点、难点、堵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增强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企业发展信心和创造力,努力营造服务和效率高于周边、成本和负担低于周边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措施
  (一)开办企业
  1.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全面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开办企业和申领发票“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全州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企业登记、公章刻制、新办企业初次申领发票即来即办,压缩办理时间。社保登记环节直接推送。(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税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2.方便刻制印章。将公安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纳入“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平台。在经公安机关备案登记的印章刻制点刻制单位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专用章等4枚印章的刻制费用,在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由州级财政承担,在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由县(市)财政承担。(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3.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着力解决企业“退出难”问题。(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二)办理建筑许可
  4.简化办事流程。采取“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由牵头部门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格,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模式,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应当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推行“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
会)
  5.全面推行“一个系统管理、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综合审批窗口,集成服务、一站办结。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分别在16个、26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设计方案公示和政府审定时间);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分别在26个、12个工作日内完成。(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6.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制定“多规合一”的规划目录,通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建立空间协同机制,以“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为基础,统筹协调项目建设条件,加快项目落地。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对规划环评、节能评价、压覆矿、地质灾害、水土保持、防洪评估、水资源论证、雷电灾害、地震、文物保护评估等项目按照规定实施区域评估。区域评估成果供该区域内的市场主体无偿使用,符合区域评估成果适用条件的,不再单独组织评估评价。列入区域评估事项审批负面清单的,依法实行单独项目评估。(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州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三)获得用地用电用气用水及消防手续
  7.获得用地。分类有效保障项目用地,对重大项目用地应保尽保,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项目用地优先保障,对科技研发项目用地精准保障。进一步压缩工业用地出让审批时限,鼓励引导中小微企业和初创型企业租用高标准厂房,对于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工业项目,实行先租后让、短期租赁转长期租赁等方式供应土地。同时,鼓励企业自有低效用地再开发。在符合相关规划及不改变工业用途的前提下,支持土地使用者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差额;盘活改造存量土地用于国家支持发展的新产业、新业态,可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办理出让手续。(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州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8.减少办电环节、压缩办电时间。低压小微用户用电报装流程精简为“用电申请”和“勘查接电”2个环节,接电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11个工作日。电力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办理,总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涉及不超过150米外部电源工程的行政审批试行告知承诺管理。(牵头单位:兴义供电局、金州电力公司;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9.推行用电报装“三零服务”。推广“互联网+”线上办理和预约,实现用户业务办理“零上门”、用电报装“零审批”、业扩报装“零收费”。(牵头单位:兴义供电局、金州电力公司;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0.各县(市、新区)用水报装服务进驻政务大厅,纳入水务窗口集中公开办理。报装环节精简为“申请受理”和“验收供应”2个;对施工涉及的部门相关手续办理实现并联审批,办理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30个工作日以内。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等服务模式,实现从报装到缴费一次性网上办理。(牵头单位: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1.加快全州燃气管道建设,提升燃气普及率,推进各燃气企业用气报装进驻各县(市、新区)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对施工涉及的部门相关手续办理实现并联审批,办理时限压缩至 10个工作日内;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30个工作日以内。积极推行“互联网+服务”平台,实现客户从报装到缴费一次性网上办理。(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公安局、州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2.办理消防手续。转变服务方式,由企业上门变为上门提供消防技术支持,协助企业办理消防手续和隐患整改,全程服务直至审批通过。压缩办理时限,办理消防手续压缩到8个工作日以内。精简申报材料,同一建设单位在办理消防审批事项时已经提供过相关申报材料的,不要求重复提供。以上申请材料能从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共享到相关材料时,该项可不提供。(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四)登记财产
  13.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或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立综合受理窗口,优化部门并行办理流程,实现只进一扇门、只交一套资料、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税务局、州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4.加大数据共享力度。依托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户籍、税务、民政等部门信息实时互通共享。(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州直各相关部门,各县<
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五)获得信贷
  15.简化审批流程。下放银行审批权限,最大程度缩短审批时限,研发适合中小微企业的中长期贷款产品,实现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鼓励金融机构及其监管机构采取下列融资扶持措施,扩大对民营企业等融资规模,提高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中的占比和中长期融资比重,提高融资审批效率,降低融资利率和成本。(牵头单位:人行黔西南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