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促进服务业恢复性增长工作措施》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04.28
【字 号】黔西南府办发〔2020〕6号
【施行日期】2020.04.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商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促进服务业恢复性增长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黔西南州促进服务业恢复性增长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黔西南州促进服务业恢复性增长工作措施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州服务业造成的冲击,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需求,促进全州服务业恢复性增长,制定如下措施。
  一、调整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州商务局、州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全面开放各类餐馆、食堂、酒吧、咖啡馆、茶楼、农家乐、酒店(民宿、客栈)和已备案的夜市摊点等生活服务场所以及公园、广场、景区景点等公共服务场所和体育馆、博物
馆、文化馆、图书馆、游乐园、照相馆、美容美发馆、健美健身房等场所。
  2.公众在人员密集场所间距小于等于1米时,应佩戴口罩;在公园、广场等室外场所或通风良好的室内场所,人员未非面对面接触或人员间面对面距离大于1米以上时,可不戴口罩。
  3.饭店、宾馆、商场、餐厅等人聚集场所需扫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后方可进入。
  二、扩大文化体育旅游消费(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各县<市>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4.2020年12月31日前,全州所有开放的A级旅游景区(不包括温泉旅游景区和景区内特许经营性项目)实行门票全免,通过预约进入景区。
  5.对全州4A级旅游景区进行补助,以2019年底在册员工人数为基数,员工人数在100(含)人以上的补助20万元,员工人数在51-100人(不含)的补助10万元,对员工人数在50(含)人以下的补助5万元。
  6.对全州2020年恢复营业后已开展经营活动的乡村旅游标准级客栈、乡村旅游经营户(农家乐)进行补助。其中:乡村旅游标准级客栈补助1万元/户;五星级乡村旅游经营户(农家乐)补助1万元/户,四星级补助0.5万元/户,三星级补助0.3万元/户。
  7.组织赴重庆、四川、云南等重点客源地开展旅游宣传推介活动,2020年内每个省(市)举行2场以上,鼓励州内文化旅游企业积极参与。
  8.对州内文化旅游企业举办大型文化旅游节庆活动的,按照活动支出费用的1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
  9.对旅行社组织境内旅游团队到我州旅游(年度累计人数达5000人<含>以上),每个团队在州内住宿2晚以上、游览至少2个景区、景点的,按照累计人数从高到低排名分别给予第一名奖励10万元,第二名奖励8万元,第三名奖励5万元;每个团队在州内住宿3晚以上、游览至少3个景区、景点的,按照累计人数从高到低排名分别给予第一名奖励12万元,第二名奖励10万元,第三名奖励8万元。
  10.对旅行社组织旅游团队到我州旅游(年度累计人数达2000人<含>以上),每个团
队在州内住宿2晚以上、游览至少2个景区、景点的,按照累计人数从高到低排名分别给予第一名奖励12万元,第二名奖励10万元,第三名奖励8万元;每个团队在州内住宿3晚以上、游览至少3个景区、景点的,按照累计人数从高到低排名分别给予第一名奖励15万元,第二名奖励12万元,第三名奖励10万元。
  11.旅游企业一次性组织100人以上(含)乘旅游包机(指由旅游企业经营且不对外开舱售票,其中:贵阳、昆明除外)到黔西南州旅游,包机在兴义机场进港,且游客在州内住宿时间不低于3晚的,每架次给予5万元奖励。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12.旅游企业一次性组织200人(含)以上乘旅游专列或包车厢来黔西南州旅游,且游客在州内住宿时间不低于3晚的,按每车次给予3万元奖励。
  13.对2020年承办兴义万峰林国际徒步大会、中国万峰湖第十四届野钓大奖赛、兴义万峰林国际山地越野跑公开赛、全国第四届“兴仁放马坪”露营风筝大赛、2020年全国武术之乡传统套路比赛、2020年徒步中国·全国徒步大会、2020年中国贵州安龙国际攀岩赛暨第二十八届全国攀岩锦标赛、贞丰三岔河国际露营大会、晴隆二十四道拐汽车拉力赛、2020年全国女子垒球亚洲杯赛等十大赛事活动的县(市、新区),每个赛事活动奖补20万元。对
举办户外运动装备展等其他大型体育赛事或活动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适当补助。鼓励各级体育部门与商务、旅游部门联合在赛事活动期间配套举办农特产品展会、旅游宣传推介会,每场次给予2万元补助。
  三、扩大零售餐饮汽车消费(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各县<市>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14.联合贵州银联通过、各银行APP平台向全州市民发放1000万元餐饮购物消费券(其中:州级财政出资500万元、贵州银联各银行出资500万元),在餐饮、购物等领域消费时抵扣相应费用。
  15.对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各20家(共80家),外贸骨干企业10家,给予一次性复工营业补助4万元。
  16.发挥流通企业对工业品、农产品销售的引领作用,对2020年内新增入库的批零住餐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
  17.支持限上大型汽车流通企业开展10场具有一定规模的汽车(含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活
动,每场活动给予组织宣传、推广等费用一次性补助20万元。
  18.实施购车送加油消费券活动,对在合作汽车零售企业新购置和“以旧换新”,并在州内落籍的普通燃油汽车,前5千台每台给予1000元加油抵扣券。
  19.支持各类大中型商超、商贸城、商业综合体、流通企业、会展企业举办促消费展会活动100场,1场活动给予组织宣传、推广等费用一次性补助2万元。
  20.对全州电商企业2020年全年网络营业额达300万元以上的补助10万元、营业额1000万元以上的补助20万元。
  四、扩大住房消费(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21.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情况,采取“容缺审批”方式审批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2.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等费用,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23.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取一定比例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前期工程费、管理费、销售费、财务费等,增强企业后续投资能力。
  24.灵活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安排,延后还款期限至2020年12月。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租房职工,可按每月租金不超过1000元的额度提取。
  25.加快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结合城市规划和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统筹谋划申报好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已批复的项目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实现实物工作量和投资增量。
  五、加大降本减负纾困力度(牵头单位: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国资委、州水务局、兴义供电局、州住建局、州商务局、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
  26.2020年6月30日前,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不能正常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或工会决议并公示后,可以向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缓缴、降低缴存比例或自愿缴存。
  27.将全州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2020年1-6月税收收入中州、县两级留成部分的50%,奖励纳税企业。
  28.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停止执行前,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9.2020年5月31日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为1%。
  30.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2个月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对疫情期间为商贸流通、文化旅游、体育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当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
  31.商贸流通、文化旅游、体育个体工商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方式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在自然年度内按有关规定在缴费基数60%至300%之间自主选择。商贸流通、文化旅游、体育等个体工商户以个人身份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可在自然年度内按有关规定在100元至2000元之间十三个缴费档次中自主选择;自2021年起,商
贸流通、文化旅游、体育等个体工商户以个人身份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可在300元至3000元之间十个缴费档次中自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