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4.28
【字 号】州党发[2008]14号
【施行日期】2008.04.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
正文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州党发〔2008〕1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科学和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提高我州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增长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创新型社会,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遵照我省“合作创新、加强转化、重点突破、引领跨越”的科技指导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强州”战略,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技工作的首要任务,把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为科技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改善民生作为科技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注重原始创新的基础上,把技术引进、吸收、应用、再创新作为我州科技创新的重要模式,加强合作交流,发挥后发优势,为实现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提供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1、突出政府目标的原则。围绕加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
展方式、实现历史性跨越的目标,确定科技发展重点,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提高科技贡献率。2、体现区域特的原则。针对我州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滞后性和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因地制宜,突出特,重点加强具有区域优势特的资源及产业开发技术研究应用。3、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选择和支持有市场竞争力的行业和产业进行关键、重大技术的研究和攻关,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产业、技术和人才集聚,运用市场竞争与合作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4、坚持开放合作的原则。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发展高新技术与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相结合,引进技术与引进人才、引进资金、引进智力相结合,加强技术积累和合作创新,逐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5、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把积极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任务和内容,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环境,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创业积极性,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推动科技发展中的核心作用。
  (三)目标任务。到2011年,初步建立适应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公众的科学素质进一步提高,科技人才队伍得到较快发展;科技投入明显增长,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占全州生产总值的比重逐步达到1.2%;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与共享机制基本形成;产学研合作机制初步形成,企业逐步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
展;知识产权的数量、质量稳定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进步贡献率不断提高,科技综合实力在全省位次前移。
  二、工作重点
  (四)围绕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和促进农业增产增效,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坚持科技兴农,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发展现代农业。重点在农作物新品种、畜禽、水产新品种的选育及集成配套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上取得突破;突出发展优质粮油、烤烟、草地畜牧业、茶叶、甘蔗、蔬菜、中药材、林果、花卉等特农产,加强农产品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生产组装配套技术研究,积极推进信息技术、现代生物技术与传统农业技术的结合和推广应用;加强农业先进适用技术、高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和集成创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名牌农特产品。
  (五)围绕特优势资源开发,努力提高重点产业及骨干企业整体技术水平。通过特资源、关键技术的开发、运用,提升产业素质,做大产业规模。大力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重大工艺的技术创新和改造,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产品技术含量。进一步
巩固和提升烟、酒、糖、茶等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民族制药业、特食品加工业,积极培育新兴产业。以形成一批具有技术优势和规模优势的知名产品为核心,培育发展科技创新型企业。依靠科技创新提升旅游、文化、物流、金融等现代服务业的规模和水平。
  (六)围绕重点领域核心关键技术突破,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是我州科技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结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趋势和现有基础,在电子与信息技术、新材料及应用技术、现代农业技术、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环境保护新技术、煤化工、重化工、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等领域,加快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缩小与省内外的差距,提升高新技术产业竞争力。支持企业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动,使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我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七)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环境、资源领域的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强以环境保护、水资源综合利用、土壤污染治理、外来有害生物防治、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和喀斯特石漠化综合治理为重点的关键技术的科技攻关和应用推广。大力推进循环经济相关技术、节能减排技术的集成研发与应用,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加强可再生
资源的深度开发,重点抓好新品种选育、高产优质栽培技术的试验示范研究。加强不可再生资源的合理开发,加大科技含量,着力延长产业链,做大做强下游产品,促进资源可持续开发和有效利用。
  (八)围绕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大力发展民生科技。发挥科学技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作用。针对人口健康、公共卫生及安全、药品食品安全,在重大疾病、地方病防治及流行性传染病、重大动物疫病等预警与控制技术研究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努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针对重大自然灾害防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提升预防和应对洪涝灾害、凝冻雪灾、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安全生产等突发事件的技术水平,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三、保障措施
  (九)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要求,突出政府在科技创新中的主导作用,为科技进步与创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舆论环境。州委、州政府建立科技创新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州科技创新的领导。各县市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定期研究、及时协调解决科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选好配强各
级政府科技副职和科技部门的领导班子,加强科技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把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成效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意见》的具体实施办法,大力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
  (十)建立科技创新良性投入机制。建立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保障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明显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各级财政每年安排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原科技三项费)占同级财政年度预算经常性支出的比例应逐步达到:州级财政1%以上,县市、顶效开发区财政0.5%以上,经济强县和科技进步先进县1%以上。到2011年全州人均科普经费达到0.2元以上,全国科普示范市(兴义市)达到人均0.5元。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促进创新创业的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国发〔2006〕6号、黔府发〔2006〕26号)。激励引导企业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引导社会和金融机构增加科技投入,逐步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格局,使全社会科技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逐年提高;加快建立科技风险投资、科技成果贷款担保机制,为科技创新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搭建融资平台。
  (十一)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要采取项目扶持、税收激励、资金倾斜等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环境,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开展自主创新,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吸引科技人才,允许企业把引进人才的住房补贴、安家费列入经营成本。改革和完善企业分配激励机制,允许企业对在岗的科技人员实行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形式多样的分配制度。制定和规范科技人才兼职办法,引导和规范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人员到企业兼职。支持企业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实习、实训、研发基地。
  执行对企业创新投入的所得税前抵扣政策。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执行企业加速研发仪器设备折旧政策,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落实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经严格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
  国家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重点支持包括民营科技企业在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要建立科技创新基金,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企业要主动增加科技投入,每年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要逐步达到年销售额的2%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以上。
  (十二)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在科技创新中的骨干和引领作用。科研机构要发挥人才、技术集中的优势,突出加强与产业技术密切相关的集成技术研究,对重大关键技术开展联合攻关,大力开发市场急需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加速科技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