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属高校2019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11.15
【字 号】陕教人办〔2019〕20号
【施行日期】2019.11.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
陕西省事业单位考试职位表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属高校2019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高校: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陕办发〔2007〕18号)、《陕西省教育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陕教人〔2007〕12号)和《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陕教人〔2011〕25号)精神,现就做好省属高校 2019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申报条件
  省属高等学校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正式工作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校领导不在申报范围。
  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陕教人〔2011〕25号)第二章第七、八、九条规定执行。其他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行业相关规定执行,行业未出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的,暂按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执行。
  二、申报原则及程序
  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申报,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注重业绩,面向一线、鼓励创新的原则。2018年度开展自主聘用的学校,仍按照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条件自行聘用,聘用结果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其他学校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请,并填写《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9年)》;
  (二)学校组织资格审查、评议、公示,产生拟聘人选,并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议;
  (四)省教育厅核准。
  三、申报材料
  各学校报送的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材料包括:
  (一)正式报告(一式两份);
  (二)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
  (三)《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9年)》(一式三份);
  (四)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校领导申报教授三级岗位的还应提供课时证明;
  (五)反映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材料(1000字以内)。
  四、时间安排
  实施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11月18日至12月6日)为个人申请、单位审查、报送材料,各学校申报材料务必于12月6日集中报送至省教育厅,过期不予受理;第二阶段(12月9日—20日)为省教育厅汇总材料、专家评议、核准。
  五、工作要求
  (一)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政策性强、导向作用好、广大教师高度关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严格追究责任。对弄虚作假的,一
经查实取消申报或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
  (二)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材料由各学校统一报送省教育厅。申报表与其他材料分别装订,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所有报送材料做到一人一袋,袋面粘贴内附材料目录,并注明姓名和单位。
  (三)根据《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陕教人〔2011〕25号)规定,省属高校教授三级岗位实行聘期管理,聘期一般为五年,其他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参照执行。各省属高校要按照要求,对本校2014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进行聘期考核。聘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低聘或解聘。
  附件:
  1. 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9年)
  2. 《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9年)》填表说明及报送材料要求
  3. 省属高等学校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情况汇总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