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二十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总工会
【公布日期】2022.01.17
【字 号】
【施行日期】2022.01.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健康促进
正文
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二十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各设区市体育局,各高等院校,各设区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厅、局、企业)工会:
  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江苏省第二十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第二十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江苏省体育局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总工会
  2022年1月17日
 
附件
江苏省第二十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举办江苏省第二十届运动会是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深化体育改革,充分发挥省运会的多元功能和综合价值,培养和选拔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全面推进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加快建设体育强省,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作出贡献。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2年在泰州市举行。
  开幕式为2022年8月28日,闭幕式为9月5日。
  二、竞赛项目
  (一)第二十届省运会设青少年部、高校部和职工部。
  (二)青少年部竞赛项目:
  田径、游泳(含跳水、花样游泳)、足球、篮球(含三人制篮球)、排球(含沙滩排球)、手球、棒垒球(棒球、垒球)、曲棍球、橄榄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体操(含艺术体操,蹦技)、击剑、自行车、武术(含套路和散打)、举重、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射击、射箭、赛艇、皮艇、速度轮滑、高尔夫球、空手道、攀岩、马术、滑板、帆船、现代五项、棋类、少儿体适能、“小巨人优苗”体能共36个大项。
  (三)高校部竞赛项目:
  甲组(分甲A本科院校高水平组和甲B普通组,两组竞赛项目相同)
  田径、游泳、篮球、排球(室内排球、沙滩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棒垒球、健美操(含啦啦操)、武术、跆拳道、龙狮、龙舟、轮滑、飞镖、气排球共17项。
  乙组(高职高专院校组)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棒垒球、健美操(含啦啦操)、跆拳道、龙狮、龙舟、轮滑、飞镖、气排球共15项。
  (四)职工部竞赛项目:
  大众体育、羽毛球、乒乓球、游泳、排舞(含广场健身舞)、(象棋、掼蛋)、拔河、龙舟、定向越野共9项。
  三、参加单位
  (一)青少年部以13个设区市为参赛单位。
  (二)高校部以全省各高等院校(含独立学院)为参赛单位。
  (三)职工部以设区市总工会、省有关产业(厅、局、企业)工会为参赛单位。
  四、运动员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在江苏省学习或工作的华人、华侨。
  (三)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且办理人身意外保险,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
  (四)运动员参赛必须符合各项目竞赛规程和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青少年部运动员:
  1.代表参赛单位完成江苏省运动员注册,并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我省各级各类学校正式学籍,且未发生学籍省外转移的适龄运动员(小学一年级和学龄前儿童运动员除外)。
  2.具有代表江苏省参加全国运动员注册的资格。
  3.经省体育局同意交流到外省市优秀运动队或签订警体联合培养协议的适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相应年龄组别的比赛。
  4.运动员须服从国家队和省优秀运动队需要,办理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注册或备案手续,参加国内外重大比赛。凡未经批准不参加国家队和省优秀运动队注册报名、训练参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省运会比赛。
  5.13岁以上(含13岁)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参赛单位参加一个项目的比赛,12岁以下运动员可以代表一个单位参加2个项目的比赛。(2020年后转项参加空手道、攀岩、马术、滑板、帆船、现代五项比赛的运动员,可兼项参加原注册项目比赛)。
  6.港澳台和华人华侨运动员可报名参加个人项目比赛,所获名次并列,其名次不计入代表团成绩。
  (六)高校部运动员:
  1.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学籍的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和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不得报名参赛。
  2.完成江苏省学生体育协会运动员注册手续。
  3.遵守学生守则和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
  4.经教育部批准举办高水平运动项目学校运动员,须参加该项目高水平组比赛。
江苏教育厅  5.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所学校参加一个组别、一个大项的比赛(室内排球和沙滩排球不可兼项)。
  (七)职工部运动员:
  1.2022年1月1日以前已在所在设区市、产业系统工作的在编或合同制职工。
  2.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部别、一个年龄组的比赛。
  (八)严禁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一经查实,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五、竞赛实施
  青少年部比赛由省体育局组织实施。高校部和职工部比赛分别由省教育厅和省总工会组织实施,省体育局负责业务指导。集中在泰州市举行的比赛,由大会组织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六、竞赛办法
  (一)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分别审定并公布青少年部、高校部和职工部竞赛办法或竞赛规程,各项目竞赛规程。
  (二)比赛执行由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和我省有关补充规定。
  (三)比赛使用由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全国和省单项体育协会认定的器材,满足省运会竞
赛要求。
  (四)青少年部田径、游泳、足球、篮球(不含三人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项目须通过资格赛确定决赛资格。足球、篮球、排球各组别分别录取8支队伍进入决赛阶段,报名参赛队伍数量不足录取名额的组别不进行资格赛;其它项目按照单项竞赛规程规定的录取标准或录取名额参加决赛。泰州市不参加足球、篮球、排球的资格赛,直接参加决赛阶段的比赛。
  高校部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项目须通过资格赛确定决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