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小学分册
(“十二五”版)
江苏省教育厅印发
二○一一年七月
目录
江苏省小学图书馆装备标准……………………………………………………………………江苏省小学科学实验室装备标准………………………………………………………………江苏省小学信息技术装备标准…………………………………………………………………江苏省小学《劳动与技术》课程实践室(场所)装备标准…………………………………江苏省小学艺术装备标准………………………………………………………………………江苏省小学体育装备标准………………………………………………………………………
编制说明
一、本标准依据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实验室规程以及学科课程标准的相关要求;满足新课程改革对教育技术装备的要求;以及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状况和近几年来装备实践,在原《标准》(试行)稿的基础上进行修订。
本标准参考或直接引用以下标准文件:
1.GBJ99—2009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2009年征求意见稿)
2.GB/T19851—2005 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2005年)
3.JGJ38—1999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
4.《教育部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2002年)
5.《教育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2002年)6.《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2003年)
7.《教育部中小学实验室规程》(2009年)
8.《教育部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2006年)
9.《教育部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2006年)
本标准包括图书馆、实验室、信息技术、劳技、艺术和体育装备六大类。
二、编制原则:
1.本标准每个学科分为建设、配备、管理和应用四个部分。
2.每个学科根据学校的装备水平分为三类:第一类为高水平、示范性的;第二类为中高水平、先进性的;第三类为最基本的、是合格学校必须达到的装备水平。
3.劳技根据学科的特殊性和师资配备情况,采用菜单形式供学校选择合适的模块。
4.必配和选配相结合,必配部分是每类学校完成教育教学要求所必须的,选配部分均注明“()”,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小学分册
(“十二五”版)
主编部门:江苏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江苏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
编委会主任:倪道潜
编委会委员:陆志平马斌陈峥嵘鞠文灿马幸年尹伟民樊增荣晏仲超杜伟王国强陆岳新尤学贵刘丰宋志强
陈绍义张子祥后有为俞听放高镇
策划统稿:张忠伟
参编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实验室:张子祥顾晓东孙宏根周大许宝康周云窦泽志陈其淦刘刚袁焕新曹惠芳程有淦朱玲莉张忠伟
李箕云
图书馆:袁敏雍忠林陈戈刘荣周晓峰王玉珍虞承霖杨红芹金建雯陶德菁顾晓东冯刚李惠敏王卫芳信息技术:宋志强严峻杨近臣董江陈绍义薛明徐军康永宏徐建明王建东陈正石张光耀王烨飞谭海波科技史地:高镇李惠敏邹仲炎王锋军袁广华陈峻丁建萍刘海林王武林陶其伟陆忠花孔政杨启荣周致和
王德平朱熙春宋平涛丁良峰张丽君李宁
艺术体育:王祥明裴乃炯潘伟王锋军王勇杜梅林邹永强吴国伟钱琴娣朱婕
江苏省小学艺术装备标准
小学美术
一、美术室建设
(一)美术专用室设置要求
(二)美术专用室数量要求
新建实验楼及整体搬迁的学校在实验室规划上应充分考虑班级数,根据发展的需要和适应课程改革对探究性实验的要求,适当增加美术室个数,并留有一定余地。
(三)美术室通用要求
1.面积及环境要求
(1)新建(或Ⅰ、Ⅱ类)学校,教室使用面积:≥96㎡/间;
准备室使用面积:≥20㎡/间;
原有(或Ⅲ类)学校,教室使用面积:≥63㎡/间;
准备室使用面积:≥18㎡/间;
(2)电源:教室四周墙上应各设二眼和三眼的电源插座。
(3)水源:设水槽若干。
2.设计要求
(1)宜设北向采光,或设顶部采光。
(2)教室光源采用日光灯。
(3)教室后墙或墙壁宜设计学生作品展示园地,顶部宜设置射灯,便于观赏作品。
(四)美术室专用要求
1.美术室的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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