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将房屋租给乙,在租赁期内未通知乙就把房屋出卖并过户给不知情的丙。乙得知后劝丙退出该交易,丙拒绝。关于乙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因甲出卖房屋未通知乙,构成重大违约
  B.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C.主张由丙承担侵权责任,因丙侵犯了乙的优先购买权
2、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某公司5辆汽车。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工商局可以委托城管执法局实施扣押
  B.工商局扣押汽车的最长期限为90日
  C.对扣押车辆,工商局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
  D.对扣押车辆进行检测的费用,由某公司承担
  【答案】ABD
3、于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张某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开庭审判时于某发现张某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而张审判长是张某的,本案还存在有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关于本案中的回避问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张某作为证人不属于回避制度适用的范围,故张某不应回避
  B.张某作为共同犯罪人之一,如不出庭作证,案件就无法查明,故张某不应回避
  C.张审判长的弟弟与整个案件有利害关系,故其应当回避
  D.张审判长是本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张某的近亲属,故其应当回避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回避的适用人员,是指在法律明确规定的回避情形下应当回避的公安司法人员的范围只有属于这一范围内的人员才需要自行主动回避,或者被当事人等申请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31条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解释的规定,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曰法警察、勘验人员、执行员注意其中不包括证人,故而张某作为证人是不适用回避制度的,A项说法正确,B项错误注意在本案的刑事诉讼中,由于张某未被起诉,故而不能被称为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所
以D项的说法错误而根据题目中所提供的信息,张某有可能成为本案.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则刑事部分的审理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与其有利害关系,张审判长作为其,应当回避,故C项正确
4、合理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合理行政的要求?( )
  A.行政机关在作出重要决定时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
  B.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
  C.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措施符合法律目的
  D.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已生效的行政
决定
  【答案】BC
5、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
  A. 《律师法》第l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此规定为禁止性规则
  B.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此规定为强行性规则
  C. 《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此 规定为命令性规则
  D.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2条规定:“军队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据本条例制定。”此规定为准用性规则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B项为任意性规则。C项为禁止性规则。D项为委任性规则。故A项 正确。
6、关于西周与宋朝婚姻制度的对比,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 西周时结婚必须通过“六礼”程序完成,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至此婚礼始告完成;西周时结婚必须实行“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一夫一妻”制,在宋朝时依旧保留
  B. 宋律规定“男年十五,女十三以上,并听婚嫁”,对违反成婚年龄的,不准婚嫁;并严格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结婚
  C. 按照周朝的礼制,女子“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在宋朝时对这一点稍有变通,规定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可见,女子的离婚自由有所扩大
  D. 宋律规定,如夫亡,妻“不守志”者,“若改嫁,其现在部曲、奴婢、天宅不得费用”,严格维护家族财产不得转移的固有传统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关于西周和宋朝时期的婚姻制度,应予以重视。在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婚姻方面,宋朝有所放苋,允许姑舅两姨兄弟妹结婚,所以B项错误。其余选项都是周宋两朝婚姻制度的正确对比,应注意领会。
  2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律学家张斐、杜预为《晋律》所作之注与《晋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 《宋刑统》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条及有关的敕、令、格、式、起、请等条文作为一门,共12篇、213门、502条
  C. 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
D. 清代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提高官吏的统治效能,自雍正朝开始编订《大清会典》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大清会典》自康熙年间开始编订,故D项错误。
7、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关于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B.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C.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功能
  D.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以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为准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50条的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可知A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49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
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可知B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48条的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功能。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可知c项正确,D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4 .美国甲公司以CIF价格向新加坡乙公司出口一批电缆,甲公司租用韩国货轮“Han—jin”轮承运,后货物在驶往新加坡途中,在我国领海发生触礁,乙公司与承运人协商后决定到中国广州海事法院诉讼解决该运输合同争端。根据我国现有规定,选项正确的是:
  A. 由于当事人各方均与中国没有实际联系,因此我国法院没有管辖权
  B. 若乙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承运人,我国法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协议管辖约定行使管辖权
  C. 若我国广州海事法院拟受理该案,则在受理之前须报广东省高院,广东省高院认为可以受理,则应报最高院,最高院答复前暂不受理
  D. 我国法院受理后,在处理该纠纷时,应适用我国实体法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根据《海事诉讼法》第8条的规定,海事纠纷的当事人都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中国海事法院管辖的,即使与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
点不在中国领域内,中国海事法院对该纠纷也具有管辖权。 A、C项错误,B项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 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本案中涉及的是运输合同纠纷,关于运输合同纠纷,当事人也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本题并没有指明当事人在运输合同中是否选择了法律,因此D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
8、下列哪种情形中,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应被同意?( )
  A.某侦查人员曾被单位作出过纪律处分
  B.某侦查人员态度生硬、粗暴
  C.某侦查人员接受过另一当事人的吃请
  D.某侦查人员业务能力差
  正确答案:C
9、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0题)
  A.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
  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
  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
  【答案】C
  【解析】选项A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款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选项D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据此可知,可以设立司、处的机构不包括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10、戚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夏某代理诉讼的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向某认为戚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戚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此时,戚律师应当如何去做?
  A. 是否接受委托须请示本所主任决定
  B. 经征得夏某同意后才能接受委托
  C. 因委托事由与夏襞无关可以接受委托
  D. 向向某婉言谢绝蚕托
  【参考
答案】:C
  参考解析:《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法律并未对律师为对方当事人代理其他法律事务作出禁止,因此c项正确。考生还应注意其他相关问题:(1)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2)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0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 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B. 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
  C. 宪法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详解
  D. 宪法的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B。在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典,没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只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一般包括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惯例、宪法性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其宪法性法律与其他法律的效力完全相回,因此,选项A错误。根据我国《宪法》总纲第5条第3款,一切法律、行政法
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故选项B正确。宪法的核心价值取向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因此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于对国家机关的行为约束,据此,选项C错误。宪法是法,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国家意志,并由国家强制性保证实施,违反宪法后要接受违宪制裁,比如改变或撤销、罢免等。故选项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
11、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
  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
  【答案】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