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司法考试真题-证据法题目及其答案(精选5篇)
第一篇:2009司法考试真题-证据法题目及其答案
2009年司法考试证据法真题及其答案
刑事证据法
试 卷 二
一、单项选择题。24.张某、李某共同抢劫被抓获。张某下列哪一陈述属于证人证言?
A.我确实参加了抢劫银行
B.李某逼我去抢的C.李某策划了整个抢劫,抢的钱他拿走了一大半
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
25.下列哪一选项体现直接言词原则的要求?
A.法官亲自收集证据
B.法官亲自在法庭上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
C.法庭审理尽可能不中断地进行
D.法庭审理应当公开进行证据调查与辩论
27.关于侦查中的检查与搜查,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搜查的对象可以是活人的身体,检查只能对现场、物品、尸体进行
B.搜查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检查可以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
C.搜查应当出示搜查证,检查不需要任何证件
D.搜查和检查对任何对象都可以强制进行
24.D.25.B27.B
二、多项选择题。
68.关于扣押物证、书证,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侦查人员在搜查钱某住宅时,发现一份能够证明钱某无罪的证据,对此证据予以扣押
B.在杜某故意杀人案中,侦查机关依法扣押杜某一些物品和文件。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和文件,侦查机关应当在五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还杜某
C.公安机关在侦查刘某盗窃案中,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刘某的存款、汇款
D.在对周某盗窃罪审查起诉中,周某死亡,检察院决定将依法冻结的周某赃款的一部分上缴国库,其余部分返还给被害人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详解
69.关于证人与鉴定人的共同特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是当事人以外的人
B.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C.具有不可替代性
D.有义务出席法庭接受控辩双方询问
70.关于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总是与一定的积极诉讼主张相联系,否认一方不负证明责任
B.总是与一定的不利诉讼后果相联系,受到不利裁判的不一定承担证明责任
C.是提出证据责任与说服责任的统一,提出证据并非完全履行了证明责任
D.是专属于控诉方独自承担的责任,具有一定的责任排他性
71.关于吴某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下列哪些选项属于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
1A.吴某是否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B.是否存在为吴某所实施的被指控事实
C.被指控事实是否情节严重
D.是否具有法定或酌定从重、从轻、减轻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68.A C69.A D70.A B C71.A B C
民事证据法
试卷三单选题40.关于证据理论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传来证据有可能是直接证据
B.诉讼中原告提出的证据都是本证,被告提出的证据都是反证
C.证人转述他人所见的案件事实都属于间接证据
D.一个客观与合法的间接证据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41.关于举证时限和证据交换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证据交换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而进行,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决定而实施
B.民事诉讼案件在开庭审理前,法院必须组织进行证据交换
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后申请延长,但只能申请延长一次
D.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未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的,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无权再提交证据
42.关于自认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自认的事实允许用相反的证据加以推翻
B.身份关系诉讼中不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事实可以适用自认
C.调解中的让步不构成诉讼上的自认
D.当事人一般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一律不得进行自认
40.A41.A42.D
行政诉讼证据法
试卷二多选
87.许某与汤某系夫妻,婚后许某精神失常。二人提出离婚,某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许某之兄认为许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行为违法,遂提起行政诉讼。县民政局向法院提交了县医院对许某作出的间歇性精神病的鉴定结论。许某之兄申请法院重新进行鉴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原告需对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行为违法承担举证责任
B.鉴定结论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
C.当事人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可以口头提出
D.当事人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87.B D
第二篇:2013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四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
2013-09-20 09:37:44.0 来源:法律教育网【大 中 小】【我要纠错】
试 卷 四
一、参考答案(要点):
1.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顺应时代潮流,把握历史机遇,在我国社会发展的关键时刻,在治国理政方略上作出的重大抉择,实现了我党治国理政的重大转变和历史性飞跃。
2.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它包含着我国社会运行的制度、体制、机制、方式以及意识和观念等多方面的重要变化,更汇聚着全党、全国乃至整个中华民族的共同智慧与努力。
3.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要求构建和完善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和完善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必要前提。故此,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之形成,为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4.如总书记指出,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仍然需要不断完善。这就要求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领域、新情况、新特点,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保持法制统一的前提下,科学地进行立法预测、立法规划,继续完善立法程序和方式,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及时制定、修改、完善各项法律制度,使立法更加充分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更加适合我国的具体国情。
二、参考答案:
1.甲携带凶器盗窃、入户盗窃,应当成立盗窃罪。如暴力行为不是作为压制财物占有人反抗的手段而使用的,只能视情况单独定罪。在盗窃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使用暴力的,才能定抢劫罪。甲并非出于上述目的,因而不应认定为抢劫罪。在本案中,被害人并未发现罪犯的盗窃行为,并未反抗;甲也未在杀害被害人后再取得财物,故对甲的行为应以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不能对甲定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