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注册网报中相关问题解答(一)
教师资格注册网报中相关问题解答(一)
(根据预料的一些情况整理)
一、人员范围
1、临近退休人员
政策要求是都必须参加注册。在学校向他们做好政策宣传前提下,个别临近退休人员仍然坚持不参加注册的,要求其本人出具承诺书,承诺内容:一是学校对其已经履行了政策宣传义务,二是承诺经本人慎重考虑自愿不参加教师资格注册,今后因未参加教师资格注册而产生的后果由其个人承担,与学校及相关工作人员无关。
2、关于资教生及省编录用人员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网(2)至少聘用后已工作1年以上(对应公办的试用期);
(3)继教学时要达到相关要求。
若其中某项达不到要求,则不参加注册。
3、关于公办学校临时教师人员,参照公办教师的要求执行。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至少聘用后已工作1年以上(对应公办的试用期),在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继教学时要达到相关要求;
(4)有正式合同等。
若其中某项达不到要求,则不参加注册。
4、关于借调人员
(1)借调人员在其编制所在地填报。
(2)中心学校工作人员,按照这回人事科、编办核编情况办理,编制核定在哪里,就在哪里搞,编制在初中的,确认点选初中,编制在小学的,确认点选中心学校。
5、去年秋季新招教师。
此类教师属于首次上岗,要到9月份才试用期满,按文件规定,这次不搞,要等到明年才能搞首次注册。
二、关于照片
1、对于2008年之后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因其教师资格证已经进入资料库内,所以当输入相关信息后,会自动在信息库内提取照片,因此此类人员就不需要再上传照片。
2、当网报输入信息后,信息库内没有提取到照片的,需要教师上传近期登记照。照片背景等省未做具体要求,此次网报也不做限制,但要求网报的照片必须清晰可见,对网报照片不清晰的,要求重新上传。
三、关于继续教育
1、因本次注册均为首次注册,继教学时统一按以下标准执行:
2、继教学时计算时间:2009年7月1日——2014年6月30日
其中:2009年7月至2010年12月,根据培训证本原件确认,2011年1月至2014年7月根据继教证本登记情况确认(在此时间范围内取得了培训学时但还未在继教证上登记的,可根据教师提供继教学时卡登记)。
如2011年之后继教累计学时已经达到相关要求,则只需提供继教证即可。
四、关于资格证
1、高证低聘的,可以注册。例如在小学任教,执初中或高中资格证。
2、低证高聘的,按省厅文件精神,不能注册。例如执初中资格在高中任教的。
3、一人多证的,按照省厅文件精神,选择与其现在任教的学段相适应的的资格证登记。
4、资格证遗失的,能提供复印件的,先按复印件进行网报,不能提供复印件的,需提供其他证明文件,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暂缓注册。(资格证补办相关程序,按照恩施州教育局转发的教育部的《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文件查阅网址www.es.e21/html/service/zhinan/2009/1126/4425.html )
五、关于打印
1、下载DPF文件后打印,统一用A4纸,一式两份,教师核对信息无误后签名认可。
2、先打印申请表后,再填写确认信息(确认符合条件的在“具备”栏目中打钩,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在“不具备”栏目中打钩),学校签署审核意见后,加盖公章。其中:乡镇小学、中学在审核后加盖本校公章前提下,上报中心学校加盖中心学校公章。
六、特殊情况处理
1、资格证信息不规范等问题
(1)关于新老身份证号码的问题
原来办过渡教师证时是老身份证,现在是持的第二代新身份证,在确认是同一个人的前提下,本次注册,填现在新身份证号码。
(2)关于资格证号码问题
按照省厅《关于定期注册工作中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等问题的处理建议》执行,此文件在共享中,请各位下载查阅。
(3)其他特殊情况请直接电话咨询。:7287781、7282152
2、同一个教师上报了两个或多个流水号信息怎么处理
(1)询问老师,确定那个流水号信息是正确的,记住其网报流水号;
(2)在确认状态下,点击修改“确认点”,将多报的或错误的信息的“确认点”修改为“仅测试使用”。经此项操作后,在学校确认点下就不再显示多的或错的那些信息,但这些信息实际上仍然在上报系统中存在,只是确认点发生了变化。因此,大家要特别提醒,在打印该同志申请表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正确的那个流水号来打印。另外,提醒老师今后查阅注册情况时也必须查阅那个正确的流水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