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引导学生全面拓展综合素质,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字[2006]14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学院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本科教学的院领导担任,成员包括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办公室、纪律检查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代表,负责全院推免生工作计划、推免生名额的确定、实施推荐工作,并接受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与管理。
第三条 推免生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有关职能部门及人员应给予高度重视,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
展,以学业成绩为主线,注重对推免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创新思维、科研能力的综合考核,保证推免生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培养潜力。
第二章   
第四条  推荐遴选的范围和比例
(一)“推免生”的推荐范围
为我校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优秀生;免试的涵义是免予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但必须经过面试(复试);应届的涵义是指每年研究生招生报名阶段开始时已进入本科最后一学年学习的本科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推荐的比例
1、学院报送的推荐人数占应届毕业本科生人数的比例,视当年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而定;
2、学院将按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下发计划名额1:1.25的比例(其中推免外校者不超过上
报总人数的50%)上报学校;
第五条  推荐遴选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为祖国、为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志向和强烈的责任感;严格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
2、身体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体育成绩和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测验合格;心理素质健全,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调节能力。
3、医科类学生课程成绩平均绩点应达到3.0以上,主干课程低于70分的不得超过2门。(注:主干课程包括所有必修核心课程)
4、必须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必须在本校考点参加考试的证书方有效。
5、在本科前三学年或四学年中至少获得一次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学校学业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6、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年级排名在前25%内(前三学年综测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为4:3:3,前四学年综测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为3:3:2:2,第四学年仅计算第7学期综测成绩,因转专业无学年综测成绩者取已有学年综测成绩平均分)。
7、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优先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以下任一条件者量化指标排名优先。
1、本科学习期间以第一作者(不包括通讯作者及并列第一作者,且第一通讯作者单位为南方医科大学或学生实习单位)在科学引文索引(SCI)期刊发表有一定篇幅和质量的学术论文(影响因子≥1.0的论著),于申请“推免生”当年831日前获取录用通知,并确保能于在校期间发表。
2、全国“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以上或创业大赛金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前4作者);获得全国临床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担任学校校务助理、学校学生会主席者。
3、获省级或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表彰的学生(注:仅为申报学生助理推免生者优先条件)。
第六条  排序量化指标及计算细则
(一)学习成绩:由平均学分绩点换算分数(前三或前四学年平均学分绩点×10+50)为基础分。
(二)学术竞赛获奖:参加各级挑战杯学术科技类竞赛、各级临床技能竞赛、本专业学术类竞赛,获得国家级比赛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获得省、部级比赛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集体奖(5人及以上)分值减半。(注:每个项目只取最高等级奖项,同一项目不可累加;获奖者不分排名先后; GMER考试获奖者不予加分)
(三)其他竞赛获奖:参加各级挑战杯创业计划类竞赛,以及其他通过学校各级组织正式
选拔、推荐上报,并代表学校参加的比赛,获得国家级比赛前三名,2分;获得省、部级前三名,1分;集体奖(5人及以上)分值减半。(注:每个项目只取最高等级奖项,同一项目不可累加;获奖者不分排名先后)
(四)发表学术论文:
在科学引文索引(SCI)期刊发表有一定篇幅和质量的学术论文(影响因子<1.0的论著),第一作者,影响因子(IF)×4(第二作者及第三作者加分系数参考量化指标加分表)。在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性刊物(原则上要求为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第一作者,3分(第二作者及第三作者加分系数参考量化指标加分表);公开发表综述、病例报道、个案分析、教学论文(教学论文发表范围详见学院教务处期刊目录列表)等,第一作者,0.7分。(注:可累计加分;论文第一作者必须为第二临床医学院在校本科生,且须在申请“推免生”当年831日前正式获取录用通知并确保于9月份发表见刊,否则视为弄虚作假;期刊增刊、交流会议论文不予计算)
论文类别
作者总人数
量化指标加分系数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第四作者
第五作者
论著
1
1
2
0.9
0.7
3
0.8
0.6
0.4
4
0.7
0.5
0.3
0.2
5
0.6
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0.4
0.2
0.1
0.1
(五)外国语水平: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大于或等于520分,1分;大于或等于600分,2分;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非英语专业),获特等、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注:同一项目不可累加)
(六)荣誉表彰:获全国表彰,3分;获省级表彰,2分;集体表彰(5人及以上)分值减半。(注:必须为通过学校各级组织正式选拔、推荐上报获奖者;不包括志愿者活动获奖及国家励志奖学金)
(七)课外科研课题:获国家级学生课外科研学术活动课题并结题,第一作者,3分;省级学生课外科研学术活动课题并结题,第一作者,2分;课题团队其他成员分值减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