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
建设的实施意见
(宁医校发〔2012〕9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宁夏医科大学“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导师队伍建设,促进导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稳步提高。
二、工作目标
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宗旨,不断完善导师遴选、培训、考核、激励、评价等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导师职责,强化教书育人意识,全面提高导师的培养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品德高尚、学术精湛、具有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导师队伍。
三、实施内容
(一)加强导师遴选工作,提高导师队伍素质。
1、完善遴选条件,严格准入机制。
按照培养目标完善硕、博导师遴选条件和程序,逐步提高遴选条件,严格准入制度。修订完善《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加强对拟参加遴选导师人员的综合素质、学术水平及指导研究生能力和条件的全面评议与审核,注重对遴选者所主持的项目级别、研究经费、发表文章、成果奖励及个人品质、心理健康等诸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将热爱研究生教育,育人意识强、学风正派、治学严谨的教师遴选到导师队伍中。
注重校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创新思维、优质资源的引进,将校外具有深厚学术造诣、强烈责任心,有较大学术影响力,能促进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的导师吸纳进来,通过联合培养研究生,推进与国内外高水平高校、科研单位的合作,提高我校导师整体素质和培养研究生水平。进一步加强对校外专兼职导师的督管与评价,不断提高导师队伍整体建设水平。
2、明确工作职责,增强育人责任。
依据《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导师的责、权、利,增强导师履
职和育人意识,加强过程管理,规范培养行为,注重导师求真务实、严谨自律、诚实守信的优良学风和学术品质的培养,提高导师队伍综合素养。
进一步明晰科学学位与专业学位导师的培养目标、培养职责、培养方式,修订并完善科学学位、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方案。深化“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一体化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导师、导师组、学位点、培养学院各自的工作职责。
(二)落实导师培训制度,提升导师培养能力。
1、严格岗位培训,规范培养行为。
实行新遴选导师岗前培训制度,严格导师上岗条件,强化岗位意识与职责。上岗前必须参与学位点导师组至少一年的培养工作,使其充分熟悉研究生培养环节与培养规律,了解研究生培养制度与政策,明确导师的责任和义务,更好的在研究生培养中发挥主导作用。
继续坚持每两年对在岗导师进行一次岗位培训,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国内外研究生教育先进理念、发展现状和趋势以及研究生教育新政策,熟悉培养环节要求,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培养行为,克服培养行为的随意性,改变师生关系的雇佣化。
在学校人才培养资金的支持下,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手段等方式,逐步深化和推行“导师国外培训
计划”,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导师到国外高校或研究机构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导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实力,确保导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
2、搭建交流平台,拓展学术视野。
建立导师学术交流互访机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每年由学校组织1-2次主题活动,鼓励导师积极申报参加学术互访、学术休假,支持各培养学院和学位点举办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引导有国家级课题的优秀导师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邀请高校名师进行学术交流。研究生学院和培养学院每年定期举办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各种类型的导师座谈会,为导师提供学习交流机会。
3、健全帮带机制,培育优质团队。
进一步落实导师的“传、帮、带”制度,每名导师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内,每年须帮带1-2名新导师,指导其制定专业学习计划、传授研究生培养经验、治学精神,使青年导师快速成长,营造互帮互学、相互促进的团队氛围,培育优质团队。
(三)优化导师质控体系,形成优胜劣汰机制。
1、完善制度建设,促进科学发展。
健全导师队伍管理规章制度,使导师遴选、培训、考核、激励、评价等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完善导师评估体系,充实评估指标内容,强化对导师敬业精神、履职尽责、行为规范、学术道德监管等方面的评价,及时总结经验,查问题,落实整改,保证研究生教育与培养向着科学、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2、严格考核管理,强化竞争意识。
完善导师年度考评,推行导师信息年报制度,对导师履行职责情况、指导学生质量、科学研究能力、思想品质与学术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打破导师终身制,实行导师队伍动态化管理,形成优胜劣汰机制,对不具备导师资格和能力的给予限制、停止招生乃至取消其导师资格。
3、健全激励机制,营造和谐氛围。
依据《宁夏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办法》相关规定,每两年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奖励优秀导师;借助研究生教育创新经费,设立“研究生优秀导师质量工程专项奖励基金”,实施“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对培养青年导师做出突出成绩者予以奖励;对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成绩显著者,在评先选优活动中给予优先推荐、出国深造、表彰奖励,在招生数量上适当倾斜。
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高效运行。
高度重视导师培育工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导师培育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制定目标,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支持力度,确保投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