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为不断完善我校药学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建立适应药学特点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制度,更好地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学事业发展,特制定宁夏医科大学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第一条培养目标与要求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勤奋、求实的科学态度,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素养。
二、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利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胜任医院药学服务、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保健品等医药健康产品研发和临床用药咨询服务等工作。
三、能熟练查阅专业相关外文资料,具有较强的外文写作能力和较好的外语交流能力。
第二条招生对象与入学方式
招生对象:为符合《宁夏医科大学招收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规定的
一、招生对象。为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入学方式。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并达到规定要求,着重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专业基础知识及科研潜质等。
第三条培养领域:
一、合理用药与药学服务
二、药品生产与流通
三、医药健康产品研究与开发
四、药物质量控制与评价
第四条学习年限与培养原则
一、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为3年。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培养要求者可以适当延长学习年限,延长期限最多为1年。
二、培养原则。
(一)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在实践中学习的原则。
(二)采用培养单位与实践部门合作培养的模式,整个培养过程分为课程学习和实践学习与课题研究两个环节,药学实践与课题研究时间2.5年。
(三)采取双导师制,导师和实践基地合作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课程学习和培养全过程协调,实践基地合作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实践活动,导师与实践基地合作导师按照集体培养的方式,全面了解所指导研究生的知识结构、专业特长、研究兴趣、能力基础等具体情况,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帮助研究生制定个性化的培养
计划,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四)专业学位导师需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合作导师原则上须由相当于副高职称及以上职务的药学专业人员;具有5年以上医药生产、研发经验的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药学专业人员。论文由导师和合作导师共同指导完成。
第五条课程学习与考核
一、课程设置。把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作为课程体系设计的根本依据。坚持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拓宽知识基础,培育人文素养,加强不同培养阶段课程体系的整合、衔接。课程
设置包括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两类:
(一)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包括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两类。
1.学位课程
(1)公共必修课(3门,9学分)
①《自然辩证法》54学时,2学分;
②《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36学时,2学分;
③《公共英语》120学时,5学分。
(2)专业必修课(4-5门,不少于11学分)
为本学科专业硕士生的必修课,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及研究方向确定。
①专业课:40学时,2.5学分;
②专业英语:40学时,2.5学分;
③专业基础课(至少6学分)
《药学研究进展》32学时,2学分;
导师和研究生根据需要, 自行确定其它课程。
2.非学位课程
(1)指定选修课(1门,4学分)
《医学统计学》64学时,4学分。
(2)任意选修课(至少6学分)
为扩大硕士生知识面,加强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强化专业技能训练,由导师和硕士生共同制定任意选修课程,具体课程参见选修课目录。
二、课程学分。实行学分制,硕士生课程学习至少要达到28学分。一般16学时1学分。
三、课程教学。可采取课堂集中授课、网络教学、专题讲座、案例教学、讨论等方式进行。考核可采取笔试、口试、读书报告、论文撰写等多种方式。
四、考核方式。
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核评价体系侧重于对学生实践技能与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因此,构建从课程学习、药学实践、学位论文、职业资格四位一体的考核评价体系。
公共课与指定选修课以笔试考核为主,由有关部门负责
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考核。专业课除笔试考核外,要求撰写专题综述报告,以了解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和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职业资格认证评价:建立执业资格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学生通过执业药师(或临床药师)资格相关的理论知识学习和实践技能培训,考试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修部分学分。
第六条社会与专业实践
研究生须在药学院指定的实践基地进行实践学习,并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实践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达到要求者,计4学分。
第七条学术活动
鼓励硕士生参加各类学术报告活动(含学校或培养单位自行组织的学术报告),至少10次,或经研究生院批准举办的专业相关学术报告一次(时间超过2小时),计1学分。
第八条职业培训
与药师、临床药师或执业药师相衔接的理论知识培训,导师进行指导,如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计1学分。
第九条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是对硕士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课程学习、专业实践情况和课题研究等进行综合考核,具体按《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执行。
一、组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