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河北省投资项目审批实行在线办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2.05
【字 号】冀发改投资〔2020〕117号
【施行日期】2020.02.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
正文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河北省投资项目审批实行在线办理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省有关部门:
  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统一实行网上申报。项目单位可通过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在线平台服务号以及河北省政务服务网,进行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在线申报(在线平台、服务号操作指南从v“下载专区”下载),并在线上传申请材料,确需提供的纸质材料,可通过邮件方式寄送。
  二、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统一实行网上办理。各地、各部门审批人员通过在线平台、“智慧项目”APP以及河北省政务服务网,进行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在线办理(“智慧项目”APP从在线平台首页下载)。确需部门会商的审批事项,应尽量通过电话或视频会议的形式开展。少数确需现场办理的应急或特殊类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应事先电话预约,合理确定办理时间。
  请各市发展改革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立即抓好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在线办理工作的贯彻落实,涉及投资项目相关的其他审批部门,由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做好沟通协调。省发展改革委将适时进行摸排暗访等工作,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5日
河北新一轮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