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省公安厅民警培训中⼼(⼴州)公开招聘12名事业单位⼯作⼈员公告
⼴东省公安厅民警培训中⼼是经省编办批准成⽴的⾃收⾃⽀事业单位。根据《⼴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实际⼯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东省公安厅⾯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事业单位⼯作⼈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12个(详见附件:《⼴东省公安厅民警培训中⼼招聘事业编制⼈员职位表》)。
⼆、招聘范围和对象
⾯向全⽇制普通⾼等院校2011年毕业⽣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毕业以上⼈员公开招考。⾮⼴州市常住户⼝(⽣源)报考者限全⽇制普通⾼等院校⼤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以上学位的⼈员。国外留学归来⼈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
招考对象分为2011年毕业⽣(须为2011年7⽉31⽇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制普通⾼等院校毕业⽣)和社会⼈员(除2011年毕业⽣外,已取得国家承认相应学历的⼈员)两类。报名时须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
三、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民共和国宪法。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
(三)年龄为18⾄28周岁(1982年12⽉1⽇⾄1992年11⽉30⽇期间出⽣),硕⼠研究⽣放宽⾄30周岁(1980年12⽉1⽇后出⽣)。
(四)具有正常履⾏职责的⾝体条件,⾝体健康,体形端正。体检项⽬和标准参照录⽤公务员标准执⾏。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员,不得应聘。
(六)⾮⼴州市常住户⼝(⽣源)的报考者,需具备⼴州市⼊户条件。
(七)其他条件详见《⼴东省公安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作⼈员计划表》。
四、报名办法
(⼀)报名⽅式、时间
1、报名⽅式:采取现场报名的⽅式进⾏。
2、报名地点:⼴州市越秀区北较场横路3号(⼴东省公安厅礼堂)。
广州市招考网
3、报名时间:2011年2⽉21⾄23⽇,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须持内地居民⾝份证、户⼝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近期正⾯免冠同版⼩⼀⼨照⽚5张。
(⼆)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新、旧版两个⾝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的⾝份证必须⼀致。
2、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招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