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1996年至2019年)
2004年5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
一、渝中区、沙坪坝区、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双桥区每月为400元。
二、万州区、涪陵区、万盛区、长寿区、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南川市每月380元。
三、黔江区、綦江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潼南县、梁平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开县、巫山县每月为350元。
四、云阳县、奉节县、巫溪县、城口县、武隆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每月为330元。
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一、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每月为580元。
二、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万盛区、双桥区、长寿区、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南川市每月为480元。
九龙坡区人事局三、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每月为440元。
四、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每月为580元。
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一、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每月为680元。
二、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万盛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双桥区、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每月为560元。
三、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每月为520元。
四、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每月为680元。
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
一、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等9个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87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8.7元/小时。
二、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万盛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双桥区、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等16个区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7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7.5元/小时。
三、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自治县、秀山自治县、酉阳自治县、彭水自治县等15个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7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7.1元/小时。
四、北部新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87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8.7元/小时。
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潼南县、铜梁县、荣昌县、璧山县等23个区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0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0.5元/小时。
  二、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5个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9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9.5元/小时。
  三、北部新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0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0.5元/小时。
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
足区、潼南县、铜梁县、荣昌县、璧山县等23个区县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2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2.5元/小时。
二、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5个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1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1.5元/小时。
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等23个区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5元/小时。
二、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5个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4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
2019年1月1日至今
一、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开州区、梁平区、武隆区等26个区及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
二、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2个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
附:
1996年7月1日:一档190元/月,二档170元/月,三档150元/月
1997年7月1日:一档210元/月,二档190元/月,三档170元/月,四档150元/月
1999年10月1日:一档270元/月,二档250元/月,三档230元/月,四档210元/月
2000年10月1日:一档290元/月,二档270元/月,三档元250/月,四档230元/月
2002年5月1日:一档320元/月,二档300元/月,三档280元/月,四档26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