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学校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1.10.21
【字 号】淄教发[2011]15号
【施行日期】2011.10.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学校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教发〔2011〕15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市属各高校,市教育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淄博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五大节能低碳行动的实施意见》(淄节减字[2011]6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淄政办发[2011]9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淄博市教育系统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淄博市学校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各有关单位从学校的实际出发,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创造性地做好节能低碳各项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淄博市学校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淄博市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淄博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五大节能低碳行动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积极发挥学校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教育带动作用,充分挖掘学校的节能潜力,全面推动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工作开展,努力促进我市“十二五”节能目标圆满完成。
  二、实施范围
  全市教育系统和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三、实施内容
  在全市教育系统和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节能低碳行动,强化师生员工的节能低碳环保意识,突出抓好100所学校节能低碳行动的示范带动。
  (一)建立健全节能环保制度。做到人人重环保,事事讲节能,处处践低碳,建立学校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完善学校节能环保制度,健全节能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落实水、电、油、办公用品的节能工作措施,完善学校节能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能源消费计量、统计和审计制度;建立能源管理责任和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采购制度,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设备,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强节能环保知识教育。在学校教育教学中倡导节能、低碳、环保理念,将节能、节水、节地、节粮、节材等,与学科教学中的国情教育、资源开采与保护、环境教育、可持续发展等内容相结合,与研究性学习的课题研究相结合,以灵活多样的形式,纳入学校课堂教学,真正落实节能环保进学校、进课堂。各个素质教育实践基地自2012年起要全部设立节能低碳活动项目,并作为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必修课目。适时向各级各类学校发放宣传节能环保教育的挂图和光盘,利用各种方式,在广大师生中开展节能、低碳、环保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节能氛围。
  (三)组织开展以节能减排为内容的学校主题教育活动和学生社会宣传活动。学校建立各类志愿者服务队伍,积极开展低碳“金点子”创意大赛、无车日、能源短缺体验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实施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普创新、环境保护、循环经济、节约能源的创意教育,充分利用网络、板报、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媒体,采取知识竞赛、征文、演讲、曲艺、参观等各种生动活泼、青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教育和宣传形式,引导学生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树立节能环保的观念,倡导“节能低碳生活”,关注生活中的节约方式,学习和寻节能的窍门和方法。
  (四)开展节能环保社会实践活动。结合地方实际,依托节能科技单位、节能示范单位、循环经济示范单位挂牌设立节能教育基地,开发和建设一批满足广大学生尤其是中小学生参加节能环保社会实践活动需要的基地,方便学生开展以节能环保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开展低碳主题教育观摩活动;引导学生了解资源的生产过程、开展废物回收利用、节能技术课题研究等活动,提高学生环保意识、掌握环保技能、养成环保习惯。
  (五)组织学生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活动,开展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和科技竞赛,举办节能减排环保活动月。
  (六)推广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工作。结合农村义务教育试行免费教科书制度,选择适宜循环使用的学科,开展校内或校际教科书的循环使用。
  (七)切实抓好建筑节能。新建校舍和既有校舍维修改造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鼓励学校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项目设计建设中,采用高标准的节能建材、用能系统及其相应的施工工艺和技术,积极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建设低耗能绿建筑;严控办公楼、会议室装修标准,杜绝过度装修。
  (八)积极推进高耗能设备改造。推广利用校园太阳能集热系统、地源热泵、光电转换、绿照明等技术,提高锅炉、变压器、泵类等用能设备的用能效率,淘汰高耗能落后设备;加强用水设备的维护管理和更新,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严格执行国家节能环保标准,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爱惜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粒粮食、每一张纸,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九)认真落实日常节能措施。一要抓好空调系统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在用电高峰时段每天应少开一小时空调;二要抓好照明系统节能。优化照明系统设计,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坚持人走灯灭,杜绝“白昼灯”、“长明灯”;三要抓好电梯系统节能。实行智能化控制,合理设置电梯开启数量和时间,非高峰期时段减少运转台数;四要抓好办公设施设备节能。及时关闭计算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对配电室、网络机房、食堂、公寓、开水间、锅炉房等部位的用能情况实行重点监测,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五是抓好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取程序;积极推行网络化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传递;提倡双面用纸,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降低纸张消耗。
  (十)提倡规模较大学校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导学校通过节能服务公司实现专业化节能,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促进学校节能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节能低碳行动由淄博市教育系统节能工作领导小组(附件:成员调整后的名单)统一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机构,明确职责,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的要求,明确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加强工作领导和组织协调。
  (二)抓好工作落实。全市每半年举行一次工作总结会议,每年11月15日前,市教育系统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或检查考核等形式,定期总结工作情况,发现先进典型,查存在不足,逐步加以完善,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领导小组。
  (三)开展节约型学校创建活动。突出抓好100所节能低碳行动示范学校,驻淄11处高校、市教育局属13处学校(幼儿园)全部作为创建学校,区县学校按照中学、小学、幼儿
园3︰5︰2的比例确定创建学校,名额分配如下:张店区11处、博山区8处、淄川区11处、临淄区11处、周村区7处、高青县8处、桓台县8处、沂源县8处、高新区2处、文昌湖区2处;示范学校名单及本年度节能低碳行动工作报告于11月10日前报市教育系统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系统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关于落实2011年节能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节能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定标准,评选和表彰节约型学校。
  (四)强化监督考核。市教育系统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工作调度和协调,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实施年度节能工作专项考核,及时宣传好典型好做法,积极引导节能低碳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按既定计划开展工作。张店区教育局
  附:淄博市教育系统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
  淄博市教育系统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赵新法
  副组长:王世军、陈守伟、刘万岭
  成 员:李奉利、高 宁、司继明、赵志远、蒲 磊、宗立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服务中心,承担教育系统节能低碳日常工作,李奉利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人员,把系统节能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学校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