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
【公布日期】
【文 号】总工发[2010]66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团体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总工发[2010]66号)
  2006年开展“五五”普法以来,各级工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精神,按照全总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全总制定的《关于在工会干部和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树立榜样、激励先进,推进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对北京市总工会等1498个全国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柳艳等1000名全国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全国工会“六五”普法规划的落实,进一步提升广大工会干部贯彻落实中国特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职工众的法律素质,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附件:
  1、全国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名单
  2、全国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个人名单
  附件1
  全国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名单(1498个)
  北京市(28个)
  北京市总工会
  北京市东城区总工会
  北京市东城区龙潭街道工会
  北京市西城区总工会
  北京市西城区大栅栏街道总工会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工会
  北京市海淀区总工会
  北京市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会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丰台区总工会
  北京市石景山区总工会
  北京市门头沟区总工会
  北京市房山区总工会
  北京市通州区总工会
  北京市顺义区供销合作联合社工会
  北京市昌平区总工会
  北京市怀柔区总工会
  北京市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
  北京世元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工会
  首钢总公司工会
  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工会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工会北京市委员会
  中国邮电工会北京市邮政委员会
  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工会
  天津市(27个)
  天津市总工会
宁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天津市物资集团总公司工会
  天津市一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工会
  乐金电子(天津)电器有限公司工会
  天津市天发重型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工会
  天津通信广播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天津市冷轧薄板厂工会
  天津市电力公司滨海供电分公司工会
  天津市红桥区总工会
  天津市北辰区总工会
  天津市津南区总工会
  天津铁三院实业有限公司工会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街道总工会
  天津市泽宝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工会
  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法院工会
  天津市河东区房地产管理局工会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工会
  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工会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中建六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会
  中国石化集团天津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会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工会委员会
  天津师范大学工会
  天津商业大学工会
  河北省(82个)
  河北省总工会
  石家庄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