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持续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03.19
【字 号】津卫办〔2021〕154号
天津工作网招聘【施行日期】2021.03.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持续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持续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巩固《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卫办〔2016〕266号)和《市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津卫办〔2018〕22号)取得的成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持儿童优先的工作理念,助推本市儿童医疗服务发展,持续着力提升本市儿童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目标。不断强化儿科人才队伍,医疗机构用好用足儿科作为紧缺专业人才、直接考核的招聘政策,保障儿科医师薪酬待遇,不断优化和强化全市儿科专业人才队伍;发挥专业龙头优势,深化儿科医联体建设水平,服务全市、辐射周边;巩固全市医疗机构加
强儿科建设成果,盘活现有医疗资源,提升各医疗机构儿科诊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巩固强化儿童季节性就诊高峰应对,完善并落实儿童季节性就诊高峰应对各项制度措施,推进儿科信息化建设,方便患儿就医。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加强儿科医师队伍。各设置儿科的医疗机构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儿科医师作为急需引进的紧缺人才,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的政策,加强儿科医师招聘工作,加大招聘力度,应招尽招。持续开展儿科医师转岗培训。持续实施知名学府校园行计划,大力引进儿科人才。鼓励支持符合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的儿科专家按程序批准后,适当延长退休年龄。
  (二)加强儿科人才培养。各设置儿科的医疗机构制定本单位儿科医师继续教育和学力提升工作规划,落实年度工作计划。支持鼓励优秀儿科医师攻读儿科高层次学历学位,不断提升儿科医师学历学位水平。积极配合医学院校遴选医疗机构中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儿科医生担任导师工作。
  (三)助推儿科高层人才引育。医疗机构加大引进儿科专业高层次人才引育力度,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津工作。按照我市相关政策,积极落实来(留)津博士、进(出)站博士后奖励资助,鼓励支持医疗机构给予相应匹配经费。医疗机构在评选推荐国家和我市相关专家称号、人才项目时,同等条件下儿科人才予以优先。
  (四)提高儿科医师待遇水平。提高市儿童医院儿科医师待遇,合理确定薪酬水平。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将向儿科医师倾斜的薪酬分配办法作为制度长期实施,保证儿科医生薪酬在本院同级医务人员平均水平以上。
  (五)巩固优化儿科服务资源。巩固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儿科建设成效,持续推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落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综合服务类医院儿科建设的通知》(津卫医政〔2019〕153号)的各项工作要求,强化儿科建设,提升儿科服务能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关于加强我市儿科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管理的通知》(津卫基层〔2020〕505号)的工作要求,深化儿科特诊疗服务,开展儿科常见病、保健咨询、针灸等特儿童医疗服务。
  (六)强化儿童季节性就诊高峰应对。巩固完善儿童季节性就诊高峰应对相关制度措施,
各设置儿科的医疗机构要深入落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综合服务类医院儿科建设的通知》(津卫医政〔2019〕153号)工作要求,完善医院儿科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加大儿科就诊场地、药品、物资应急增援调配力度,畅通应急救治绿通道。建立高峰应急储备医师队伍,根据需要随时调派。持续做好高峰期儿科医疗服务监测,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儿科就诊量、医生出诊数和等候时间进行监测,统筹调配儿科医疗资源。加强疾病季节性波动范围、强度、病原微生物等监测,为做好儿童疾病诊疗的高峰期应对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儿科舆情监测。强化舆情监测意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七)执行儿科医疗项目调整价格。各设置儿科的医疗机构执行《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调整6岁以下儿童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18〕539号)的相关价格规定,体现儿科技术服务特点。
  (八)强化儿科医联体建设。强化天津市儿科医联体建设,推进儿科医护人员双向流动机制,患儿双向转诊和分级诊疗;推进儿科医联体内市儿童医院院内制剂使用;发挥儿科医联体辐射作用,推动儿科诊疗服务同质化,促进儿科优质资源下沉。
  (九)加强儿科信息化建设。深化“健康天津”APP建设,持续推动医院信息化规范建设,
开展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三级医疗机构达到四级水平。巩固智慧门诊儿科建设成效,利用互联网和移动技术,实现预约挂号、多种方式缴费、检验检查结果推送等儿科诊疗智能便民服务。
  (十)深化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儿童保健管理,深化落实《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2021-2030年)》各项儿童保健惠民项目,做好国家及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保健管理项目。强化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管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加强学生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加强医疗机构普及儿童健康知识工作,提高儿童家长健康素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疗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对照各项长效措施制定具体工作规划,确保加强儿童医疗服务长效措施落地落实。
  (二)加强宣传工作。各级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
儿童诊疗服务措施和就医流程,加强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疾病的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儿童健康相关知识,引导儿童家长合理就医。
  (三)强化服务质量。各级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儿科诊疗服务的管理,做好医疗机构儿科医疗服务质量控制,规范儿科诊疗服务行为,不断提升儿科诊疗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