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天津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天津市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制度,提高人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工
作条例》和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天津市各级事业单位对人员的聘用工作
第三条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才选拔过程中的作用。
第二章聘用范围
第四条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范围包括正式职工、临时雇员、合同制职工等。
第五条正式职工的聘用应符合相关岗位和资格要求,实行面试、考试等公开择优的选拔方式。
第六条临时雇员的聘用应按照工作需要,通过面试、考核等程序确定,并签订临时劳动合同。
天津工作网招聘第七条合同制职工的聘用应根据工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确定聘用条件和薪酬待遇。
第三章聘用程序
第八条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应经过以下程序:
(一)招聘计划的制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配置要求,制定年度招聘计划,并报上级单位备案。
(二)公开招聘的公告:招聘单位应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招聘岗位、条件、资格要求等。
(三)面试、考试:招聘单位应组织面试、考试等选拔环节来评估求职者的能力和胜任程度。
(四)录用、签订合同:通过面试、考试后,确定录用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
(五)入职手续办理:录用人员应按照单位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第四章聘用条件与资格
第九条聘用条件和资格应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要求确定,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一)学历要求:根据岗位需要,要求求职者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
(二)专业要求:根据岗位的专业性质,要求求职者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技能。
(三)工作经验:根据岗位的工作经验需求,要求求职者具备一定工作经验。
(四)年龄要求:根据岗位需要,对求职者的年龄有一定限制。
(五)其他要求:根据岗位的特殊性质,可以设置其他特定的条件和资格要求。
第五章聘用合同与待遇
第十条事业单位与正式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福利等内容。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根据市场情况和岗位需求,合理确定薪酬待遇,建立薪酬激励机制。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为聘用人员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
1、事业单位工作条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工作条例》。
2、临时劳动合同:指临时雇员与事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短于规定的固定期限。
3、劳动合同:指合同制职工与事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章结束语
本文档涉及附件:
1、招聘计划表格
2、聘用合同样本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1、事业单位工作条例
2、临时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